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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堂的局势,在来的时候我已经知晓的差不多了,虽然现在青龙会的资源全都倾斜过来,但你也知道,十二堂中总有一些本身是没有家底存在的,所以即使倾斜,也无法给予的太多。”
万马堂的堂口是一座巨大的城市,说是万马堂,其实根本不是屋子类型的群落建筑,而是真真切切的一座城。
这个城市里应有尽有,除却因为是草原所以没有什么商人来到以外,其他该有的全都有。
万马堂能够耸立在边荒之外,建立在草原之上,这还得和当年的易经率领初初建立的万马堂大杀四方来说起。
那个时候先不说青龙会初初建立,单单是易经一个人进入草原就代表着他的身上绝对没有太多的物资,也代表着他的身上绝对是一穷二白。
再加上初初建立的青龙会就像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一样急需要养分成长,他哪里来的别的闲钱来建设万马堂?
不过有一句话说的好,自己没有,那就从敌人身上拿,所以,在草原上掀起了莫大的杀戮的易经,为的就是得到足够多的资本来促进万马堂的建成。
什么?你说这样太残忍了?对不起,在易经看来,胡人还是趁早死绝了来得好。
真要是能把胡人杀光,还需要万马堂做什么?
“胡人那边的大部落的首领全都汇聚在一起,有好几次我站在城墙上观望的时候,都能看到一些熟悉的身影,那都是当年从大龙首的手下死里逃生出去的幸运儿,没想到这次,他们居然也敢卷土重来。”
马随风坐在大堂下首的位置,那瘦削的身子里满是这些年在战场上厮杀得来的伤疤,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杀胡人得来的伤疤那就是荣耀,和复仇的象征。
不过他身上的伤疤虽然夺,居然没有在脸上留下一丁点儿的伤痕。
关于这一点,不得不让人感慨。
“对方能来,就是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这些天若非是马小姐和在下日夜赶工,只怕面对这些胡人轮休不止的进攻,万马堂早就被攻破了。”
唐青枫悠然自得的打开扇子在给自己扇风,说的轻巧,但谁都知道谈笑声中的毫不在意,往往就是越发艰辛的苦难和血腥的征程。
这些东西,唐青枫不说,不代表他们感受不到。
那万马堂城墙上凝结的血痂,不就比什么都要来得确定吗?
“万马堂这边的战事,我属意以最快的速度,将这些胡人给全部歼灭,这样一来,我们就能调转过头,将那虚假的帝国给推翻掉,将扶苏抬上大统,这样一来,青龙会的目标也就进行到最后的关头了。”
易经闭着眼睛,单手撑住脑袋,同时另一只手也在椅子的把手上敲打着。
清脆而又小声,这一声声的敲打代表着易经心中的决断依旧未明,虽然未明,但现在先将胡人给打趴下才是重中之重。
拦路的畔脚石,还是要踢开比较好。
“胡人虽然不堪一击,但他们的机关兽却不可小觑,而且,狼居山里的巫祝们的本事,我们这边也有所体会。”
说到这里,马空群的脸上露出严肃的神色,继而接着话头继续说道。
“半个月前,万马堂里到处都传播着一阵阵古怪的香味,初时闻到还没什么,可若是到了晚上,人的双眼会瞪的十分巨大,根本不会有丝毫的睡意,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然后闻到同样的味道,继续保持在这样的状态中。”
“不眠之夜持续了一段时间,有的人承受不住这种十分困顿却根本睡不着的情况,自尽了。”
“后来,是唐大哥的弟弟,唐三站了出来,调配处了解药,这才将这股香味给镇压了下去,不然的话,万马堂就会在那样的疯狂情绪中,被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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