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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测骑兵距离我们只有不到400米,两条腿如何能跑过四条腿?就算是奥运会百米冠军博尔特在场,也会被很快追上。
我已经累的半死,气喘吁吁道:“失策了,当初我们如果潜伏在河水里,只用草杆呼吸,猎鹰就不会发现我们啦。”
山兔道:“跳河,如果水深,能我们还有逃跑机会。”
“噗通,噗通。”
我们几乎一起跳河,一入水,游泳前行了几米瞬间后悔了。
这条小河深深浅浅,而我们跳河的河段,正好是河床最浅的那一部分。
运气坏到家了,我才发现河水只有齐腰深,也就是说其深度只能到战马腹部位置,战马可以快速淌水追上来。
我们想当然,作茧自缚,跳河还不如陆地逃跑呢。
我喊道:“我去,跳河这个主意糟透了。”
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要跳下去。
自己跳的河,拼死也要游过去。
我们没有退路,只能继续泅渡,尽量在毛利安骑兵下河前游到对岸。
但是,他们的骑兵距离河岸只有不到150米了,我们来不及游到对岸了。
延缓追击的唯一办法就是打死排头骑兵,震慑住他们。
经过清凉河水的浸泡,我被高大海“铁头功”
撞到晕乎乎的脑袋恢复了大半,我想我可以端起狙击枪瞄准射击了。
坦白说,自从登陆荒岛之后,我猎杀过很多飞禽走兽,但是从来没有杀过人。
这一次为了自保活命,我别无选择,要第一次杀人了。
我站在河中央,屏住呼吸,双手端起我的TAC—50大狙,瞄准冲在最前面的毛利安骑兵。
一声巨大的枪声之后,奇迹发生了,一条直线上的三个毛利安战士惨叫坠马。
这颗12.4毫米大口径狙击枪子弹的穿透力惊人,居然一穿三!
我吓坏了,稍微有点懊悔。
头一回杀人,我就这么血腥吗?
毛利安人虽然早就见识过高大海手下携带的高端轻兵器的厉害,比如AK47,加特林机枪,但是应该头一次见到狙击枪,着实被吓的不轻。
毛利安骑兵队集体拉住缰绳,暂时停止了追击。
我和山兔趁机迅速游到对面,继续逃亡。
毛利安人这才反应过来,我们没有援军,我手上的狙击枪只是单发的,并不是加特林那种可以1分钟速射6000发子弹的“人间大杀器。”
他们很有作战经验,怕我的大狙再次一穿三,于是调整分散阵型,重新驾马冲锋,泅渡小河。
我们且逃且战,我开枪,山兔射箭,尽管我们又消灭了三人,再也无法减缓他们追击的速度。
毛利安骑兵也有弓箭,可以如蒙古骑兵一样骑射,他们始终没有放箭,肯定是高大海下达了命令:“男的可以杀,女的要活捉。”
她觊觎山兔的美色,肯定玩霸占我的女人。
我和山兔渐渐体力耗尽,越跑越慢。
山兔突然站定不跑,坚定道:“跑不掉了,决战吧,杀他们十个八个够本就行了。”
我其实也绝望了,却鼓励道:“不要停下来,继续跑,只要有一点儿希望就不要放弃。”
山兔淡淡一笑:“陆小安,能够死之前做了你的女人,我已经没有遗憾了。
我是不会坐毛利安人的俘虏的,最后关头,我会杀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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