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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狼养大的孩子?”
沙哑的声音传来,一位将脸兜得严严实实的女人看了她几眼,“一起带回去吧。”
那小孩嗷呜一声,咬在刀客的手指上,他将她一下子摔下来,她的身子虽小,却也如狼一样灵活生猛,一下子又扑腾起来,双眼猩红,似乎恨不得生吞血肉,为“同类”
报仇。
刀客的目光一凛,掐住了她的颈部,提起来,“小狼崽子,老实点!”
她依旧不依不挠,牙口甚好,咬着一切可咬的地方,像只发狂的野兽,最后被人揍了一拳,晕死过去,也与几只死掉的幼狼一起扎进口袋,草草带回了营地。
此处是一些浪人聚集之处,地处边境,朝廷管不到这边,也无心去管。
舞刀弄棍的,越货走私的,杀人未偿命的,伴随着刺耳的胡琴,轰闹成一片。
那些刀头舔血的人一时好奇于狼孩,勉强收容了她。
由于这孩子一醒过来便咬人,于是将她栓在了破营帐前的一木桩子上。
别人拿着肉干在她鼻边引逗,但见她跃跃欲试,想要扑食时,又将肉干飞快收起,留得那狼孩皱着鼻子,龇牙咧嘴,倒是别样有趣,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她除却扑食时凶猛一点,其余时刻一直在警惕地瞪眼瞧着这些人,那些高大的人在拴着她的链子前来来往往,似乎对她并没有什么伤害之意。
混在一堆浪人中,她慢慢摸清了这里的生存之道。
那扛着大刀,脸上几道长疤的凶悍男子,便是这里的“狼王”
。
他率领着一帮部下,操着刀枪棍棒,去抢过路小商小贩的货物,而后回来瓜分——是谓“打猎”
。
时而又去与另个营的浪人争斗打架,抢夺水源。
原来与狼群中也没有什么差别——要打架,要抢赢,才能有最好的肉吃。
在她有限而简单的想法之中,生活就是这般模样。
她觉得四肢趴在地上扑咬,十分不好发力,便逐渐随人学会了走路。
又看人拿布料裹着身躯,不容易受伤,她便学着也抢了布来,给自己缠上,最终她在一群蛮子喝酒吹牛,唾沫横飞间,学会了说当地土语,虽然十句里头没一句透着文雅。
她不再咬人,与这里的人混得熟了,那个裹着厚布头巾的蛮夷女人是唯一识字的,还给她取了个名儿,以汉话译来,便是用到今天这三个字。
那刀客觉得她学武还有点天赋,喝高了的时候就拿着把刀教教她。
阮明珠习武天赋确实卓然,有一搭没一搭地学着,进步也很神速。
明白了此中生杀予夺的道理,她年纪小小,耳濡目染,也和那帮子浪人一般,有学有样。
并非天下所有的姑娘都可用娇花作比,她大概就是一把野草,吹到哪里都能蓬勃而生。
幻境之外。
林寻真看着两人的丝茧纹丝不动,唯有其上一起一伏,才勉强说明其中尚是活人。
她心中略有焦急,那只蜘蛛还在时不时发出一声怪笑,仿佛是在嘲讽。
林中有些动静,她警惕地向草木掩映处看去。
卿舟雪快步走来,手中攥着晶莹透亮的一块玉石,“许是这个。
我方才寻了一路,卡在了丝茧下方的一处石缝里。”
林寻真接来一看,其上确实是太初境的纹样,隐约散发着灵光,“是门派事先所设,想必错不了。
你去时可有人在找?”
“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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