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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开始还有些抵抗,慢慢地也抱紧了他的心上人。
男孩最终大声地告诉女孩:“我爱你!”
看着女孩幸福地捧着玫瑰在男孩的肩膀下走入人群中,我觉得心情好极了,真希望他们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由得想到《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喜欢完治在上班的路上大声的说:“完治,我爱你。”
我觉得爱就勇敢的表达出来,想要吻你的心上人就大胆地去做。
爱情也是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的,爱很美丽犹如彩虹。
(咏丽)
吻自己的爱人,让别人去看吧!
身边有人热吻,我什么反应?当然是拍手叫好啊!
如今在上海,你走在大街上,看见两人热吻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想当年我们父母那辈打破他们父母辈那种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已经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可他们恋爱时走在大街上却是连手也不会牵在一起的,生怕引来路人的指指点点。
现在的年轻人呢,着实又前进了一大步,在众目睽睽下,忘我的热吻,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们那种追求自我的精神。
我一直很喜欢但丁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
可在当街热吻这件事上,我却没有这个勇气。
赶上了70年代出生末班车的我,没有60年代人的保守,却也远远不及80年代人的前卫。
男友一直很佩服我尝试新鲜事物的勇气,可要当众热吻,我想还是留给别人去尝试吧。
倒不是真没这个勇气,实在是有我自己的打算。
别看电影里那一组组热吻镜头让人好生羡慕,实际生活中能如此演义的可算是凤毛麟角。
帅哥美女往那一站,姿势幽雅,缠绵不已,本生就构成一道很美丽的风景。
可并非人人皆帅哥,个个都美女,倘若一个因素不成立,便叫人有种遗憾的感觉。
要是两个都没有,再加上那不怎么雅观的动作,真是有碍市容市貌了。
我男友勉强还能挤进帅哥的队伍,我呢,和美女是沾不上边了,出于以上种种考虑,我还是决定放弃当街热吻的尝试。
也止因为这些原因,我对于那些敢于热吻者不得不拍手叫绝。
身边的热吻(2)
有什么关系呢,对那些奉行“吻自己的爱人,让别人去看吧”
的情侣们,我们留给他们一方自由的空间;而你我这些没勇气的人则选一个幽静处独自享受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吧!
(快乐的猪)
我用“欣赏”
对热吻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
《吻别》,张学友上世纪的一首经典之作。
既然是上世纪的,到本世纪其定义是否也该变迁一下呢?“我和你吻别,在繁华的街。”
看来修改后的歌词,才体现了迫不及待地陷入幸福深渊的情景呢!
于是公开热吻成了必然。
我是个墨守成规的女孩,对于公开热吻的场景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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