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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二叔笑得温和:“傻孩子,如果连你都不够格,那谁还有资格当这个族长呢?是你和大毛找到了果林,让大家吃上了血橙;是你和你的朋友们,将我们从捕食者的口中解救出来;更是你的果敢,创造了水豚打败灰狼的奇迹。”

有,有那么厉害吗?

被二叔毫不掩饰地夸奖了,宋远征难得地感到了羞赧,得亏他的皮肤是棕色的,看不出他有没有脸红。

见宋远征还在犹豫,二叔加了把火:“我认为征征完全有能力当好我们的族长,大家说对不对呀?”

大毛第一个人立而起,高声呼喊:“对对对!

征征!

征征!”

族群里的其他成员也跟着起哄,宋远征没办法,只好接下了这份殊荣。

水豚族长更迭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大家知道了就行了,对他们而言,只要不是豚命关天就不是什么大事儿。

天空泛起了鱼肚白,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

二叔蹭了蹭宋远征的脖颈:“亲爱的族长,我把大家都交给你了,现在是时候带领我们去找寻新的栖息地了。”

宋远征:“……”

不是吧,一上任就干活的吗?

他有理由怀疑二叔就是不想干活,才把寻找栖息地的苦差事甩给了他,哼。

在迁徙之前,宋大王带着成年水豚去了一趟果林,打算和朋友们告别的同时,看看能不能再捡点血橙吃。

毕竟离开这里以后,很难再吃到如此鲜美多汁的血橙了。

再见了血橙,我会想你们的。

宋远征等了一个早上,先后和松鼠吉祥还有鹦鹉早早道了别。

虽然他心里希望两只小动物愿意跟他一起走,但对两小只而言,可以保证它们衣食无忧的果林才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宋远征放飞了早早,将吉祥送回了树洞,做完这一切,就看到金刚单手挂在树枝上,向他问好。

和吉祥、早早不同,黑猩猩超高的智商,足以让他理解什么叫做离别。

他从树梢上摘了两颗血橙,随后跳到地面,蹲坐在卡皮巴拉的面前,将其中一个血橙递给了他。

宋远征一屁股坐下,接过对方送给他的血橙吃了起来。

血橙还是一如既往的甜。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有点酸酸的呢。

金刚有自己的族群,短暂地叙旧过后,他纵身上树,消失在水豚的视线中。

再见了金刚,希望将来有缘还能再见面。

离开果林之后,宋远征让大家先回族群集合,他独自去了一趟小河边。

魏城没有让他枯等太久。

宋远征趴在魏城的后背上,静静地躺了一分钟。

他想过带着魏城一起走,可是魏城毕竟是一条暹罗鳄,捕食者的气息会让整个族群的水豚感到惶恐不安。

除非他们能像现在这样,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既能经常见面,又不会引起族群的排斥。

可是他要怎么让魏城听他的指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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