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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终于第一次尝到了以血还血的痛快,第一次生出了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渴望。
凭什么螳臂就该被车碾死?
凭什么你想杀,我就就不得不送?
“我将我的一切都献给了酋长,”
比索说到:“我这一生,将不会有妻子,不会有孩子,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亲人。
我是斑鸠的装弹手,斑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我也一样。”
巨硬说到。
斑鸠的心中像是过电一样,产生了一些……感动?
身为一个首领,有什么比部下忠心耿耿更能打动他的呢?
但是这种感觉被他很快的压制了下去。
遥远的记忆中那个温温吞吞懦弱可怜的打工人,现在已经长出了一颗冰冷的心脏,有了一张坚硬的神经。
这些人发誓要对他效忠,而他正在考虑的,却是让他们如何更有价值的去死。
“头皮,你呢?”
斑鸠开口问到。
头皮,就是那个在上一次开会的时候打瞌睡的家伙,自从被斑鸠拎出来负责在开会的时候抡大棒之后,这家伙摇身一变成了个精神小伙。
他将自己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的火鸡发型,在斑鸠这一众头领中出类拔萃。
火鸡岭战役的时候,这家伙用牙齿咬断了一个白人士兵的喉管,手里领着湿漉漉的一大把稀碎毛发,面目恐怖如恶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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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鸠这才想起来,应该问一问这家伙叫什么名字。
“我叫头皮!”
精神小伙回答到。
斑鸠当时听见这个名字被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家伙的审美观怎么这么变态,给自己取了个这么瘆人的名字。
“因为我的父亲叫头皮,我的爷爷叫头皮,据说我的曾爷爷也叫头皮!”
精神小伙即使是在血战之后,依然非常精神。
“但是他们都没有了头皮,只有我还有!”
精神小伙骄傲的回答到。
好吧,这的确很值得骄傲!
斑鸠矮子里面拔将军,让他顶替了战死的四脚蛇,成为了正红旗的旗主。
实在是没有办法,火鸡岭战役之后,正红旗只剩下了一堆老弱和残废,精神小伙虽然好像有些不正常,但也是正红旗难得的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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