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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财不外露。
一直等到下午下班,余笙才离开。
先回家看小苦瓜。
打车快多了,到家的时候,小苦瓜正好也回来了。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做的实在是无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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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买了两身衣服,花了五六百。
在魔都这个地方,已经算便宜了。
又去买了两双运动鞋,国产名牌,也算支持国货了。
把小苦瓜高兴的,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消失过,亦步亦趋,像个小猫咪一样可爱。
书包,文具,全都买了新的。
至于电话手表,余笙没有买。
那玩意除了影响学习,没多大用处。
等到吃饭的时候,余笙才发现,买房子的事情,要尽快提上日程了。
余安上的高中。
余栋又在初中。
他在魔皇娱乐公司上班。
几个人分的太散了,想照顾他们,自己都没办法。
最好在两所学校附近买一套房子,这样,他们两个小苦瓜也就不用很辛苦的赶时间去上学了。
反正两所学校离的也不远。
“哥,真好吃!”
余栋一边吃,一边开心的说道。
十二岁的年龄,身高明显比别的孩子低,余笙心里很不好受,对伏地魔母亲,还有吸血的舅舅父子两个,更是痛恨不已。
“好吃,你就多吃点!”
余笙说着,给余栋夹了一大筷子牛肉。
按照余栋说的,他过罢年,就没有吃过几次肉。
没有钱,家里穷,也就算了。
偏偏父母两个人都有工资,一个月加在一起也有一万多。
吃肉,怎么会吃不起呢。
余笙越想越气,恨的牙疼。
“余笙!”
一个很大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带着愤怒。
余笙回头一看,真是冤家路窄,原来是李振和张大龙,一脸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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