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不知道。
&rdo;镇随如实陈述,如水黑眸动了动。
琴骨人算是比较特殊的人种,古骨族史书有记,远古时期人类分族而居,极易辨认,但近千年来混杂而居,根本就分不清哪族是哪族了,除非人死肉腐,才能从骨骼推知此人是何人种。
琴骨人死后,全副骨骼上上下下共有大小不均的孔洞三百零六个,每每将琴骨迎风立放,必是风过曲出,清宛悠扬,故而得名。
最令古骨族灵们啧啧称奇的是,同一位置,同一时间,无论风劲是否相同,骨骼发出的曲调却绝无重复;若是将骨骼分解,不同的部位迎风谱出的曲音风格也完全不同,时而雄厚,时而婉约。
若是用于伴乐,它又能与乐工弹奏的曲调产生共振,使曲子更加扣人心弦。
因此,琴骨也是古骨族乐师的最爱。
然而,越是惹古骨族灵们喜爱的东西,就越少。
越少的东西,就越不易得到。
随着时间流逝,&ldo;喜爱&rdo;会变质成&ldo;狂热&rdo;‐‐这是常情。
&ldo;随随,你用透骨眼帮帮我,看看哪些人骨骼上有洞,再帮我数数是不是三百零六个。
大小不论,如果是,我们就拖着那人回去交差。
&rdo;辰门一张俊脸趁着镇随发呆时凑了过来。
&ldo;不。
我讨厌看那些骨骼。
&rdo;她斩钉截铁地拒绝。
&ldo;帮帮忙嘛!
&rdo;
&ldo;休想。
&rdo;推开他的脸,镇随躺向草地,一片深蓝天空映入黑瞳。
黄昏已过,快入夜了。
她的透骨眼是天生,就算现在习惯了右眼的透骨能力,她依然不喜常用,甚至,拒绝使用。
儿时,她是极厌恶这只右眼的。
她爹是前代土尊,她娘是灵界焰夜族公主,灵界各族通婚是很寻常的事,照理,他们也会生出正常的孩子才对,但她不是。
在别人眼中,古骨城是风景绝美之地,在她眼里却是骷髅满街走的地狱。
九岁那年,被爹强行送去学堂念书,被辰门缠上,他送她一块浣火纱覆住右眼,从此成为朋友,连带的也认识了月纬、摄缇和荧惑。
随着年岁增长,对透骨眼虽不再讨厌,却仍是白纱覆眼,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试问,谁会喜欢在宏伟辉煌的宫殿中看到骷髅林立?谁会喜欢登高远眺时,在满目苍绿下看到满街的骷髅?更何况儿时定力不佳,看了骷髅会做上三天的噩梦,她当然是能避就避。
从小,她就有个模糊的念头‐‐要隐居。
越大,念头就越清晰。
她知道,自己不是个很热情的人,有那么点云淡风轻的性子吧。
她淡泊名利,她宠辱不惊……所以,她讨厌责任,更抗拒成为新一代的土尊。
阴谋真相豪门替身现言...
沈鸾前世窝囊,为了出身寒门的丈夫求祖母,求兄长,为他铺平青云路,可殊不知,那人三年连跳七级却仍不知足。为了权势,他不惜给她喂药,让她和别的男人苟合,最后在她有了身孕,惊恐绝望之时灌了她一碗毒药,一尸两命。两眼一睁,她重回未嫁之年,沈鸾势要将前世害她之人一一手刃!至于在灵堂上为她报仇,为她难过的人沈鸾别别扭扭地表示,要不,这次凑活一下试试?后来沈鸾无比后悔,她实在没想到闺蜜这个高冷兄长,竟然这么不要脸!想到洞房那晚,她涨红了脸秦戈,亏我跟舒舒叫你这么多年哥哥,昨晚你竟然竟然男人低笑看她,爱怜的将她手指根根吻过,叹息道肖想多年,一朝得偿所愿难免失控,还望夫人海涵。女主人美心狠爱挣钱38男主外冷内狗能动手绝不动嘴...
钟元重生在了泰宁郡,理科生冒充了文科生,家底赔光光,也不知道还能三妻四妾不?真是烦恼。用庶民还是贵族?这是历史上无数次去实验的真理。其实,跟出身没多大关系,跟努力有很大关系。...
萌玉前世最想不通的一件事,就是同为女儿,妈妈为什么要将她辛苦考上的大学名额给亲妹妹去读书,还将她卖进深山给人做共妻,给妹妹筹集路费。重生归来的江萌玉刚刚逃出人贩子的手中又被买夫给抓了,前世亲妈给自己定下却被妹妹冒用身份夺走的未婚夫救了她,她说你救了我,小女子无以为报,就以身相许吧。可亲妈来时她却潇洒地拍...
她被骗婚了!一个高深莫测的冰山男人,对她只有一个要求合作愉快。本以为只是过个场子,岂料婚后她一见到老公就腰酸脚软,祁先生,您那个太凶了,我想离婚。我什么时候凶过你?昨天祁御尧皱眉,这女人身软腿细手无力,所以他答应要帮她做体能训练,你连八百米都跑不完,还想当什么记者。她说的不是跑步这件事好不好!直到神秘老公的身份曝光,沈倾儿直接哔了狗。她嫁给了世上最危险的男人,不离婚等着被...
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看破天地奥义,破碎虚空。喝着小酒,哼着小曲,薰薰然,飘飘然,踏上大道,才是太上境界。本书讲的是,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他自己不知道),被别人送回千世前(穿越了),重新修道(看运气吧),重续前缘(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神奇的怪兽,豪爽的朋友,漂亮的女孩,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