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真是一段极富戏剧性和浪漫气息的传说。
初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无论这三个人来意如何,初新都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他是一名剑客,剑是简单的,剑法是简单的,所以他喜欢简单的事物,也就不愿意存有过于复杂的念头。
理由也很简单,复杂的念头会减慢出剑的速度。
这是洛阳城最繁华的街道,但是再繁华的街道也终会有个头尾。
初新已经到了这条长街的尽头。
他看到了石砌的城墙,巨大的城门,城外是大大小小的矮房子,那都是奴隶的住所,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依然保有着古老的奴隶制度,即使他们已经成了中原的主人。
奴隶的一生都在忙碌,或者在做农活,或者在战争最前线的最前排,或者在交配,生下的儿女成为新的奴隶。
人被这样分成了三六九等,世世代代分成了三六九等,初新觉得并不公平,他从小就觉得这不公平,但他只能把这念头放在心里,和谁都不曾提起过。
甚至有时他也在想,如果把所有人的钱财物产全都堆在一块儿,然后再平分给每个人,是不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他很快又放弃了这样愚蠢的念头。
他怀疑即使真的实现了普遍的平均,不用几年的时间,人还是会被分成三六九等。
矮房子挨得很近,相互之间隔了一排茂密的灌木,灌木的枝桠交错,但是总体来看还是由根部向上向外长开去的。
如果有个人坐在灌木前,真是像极了千手的观音,初新这么想着。
突然,他的瞳孔急剧收缩,胃部也突然翻滚。
初新扶着矮墙,开始呕吐。
他看到灌木的树枝间藏着个坐着的人,那些枝干长在周围,就像是干瘪苍老的手。
绝不会是鲜活的手,因为坐着的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他的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切口很平整,这意味着凶器很锋利,作案者的出手很快。
得出这些结论的时候,初新的胃里连酸水都没剩下几滴。
数日之后,洛阳城里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不少受害者,他们的头被割下,单看身体难以辨明身份。
初新虽然很讨厌尸体,却还是每一处都去看了。
他仿佛是天生爱凑热闹的。
无头的案子很多,尤其在人多的城市,但这种案子多是没有头绪,而非头颅。
初新感觉自己的头也快没了。
他本来就是个思绪活络的人,遇事总会仔细想上一遍,而且所有枝蔓都不会放过,他的老师因此觉得他不适合学剑。
现在枝蔓已多到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了。
城东,万顺王府。
元欢正握着酒杯,酒杯中盛着酒。
杯是夜光杯,酒是葡萄酒,葡萄产自西域的一处盆地,那处盆地有时很冷,有时很热,都能让人丧命。
可这样的地方产出的葡萄却是天下一绝。
“万顺”
是他的伯父孝文帝给元欢的封号,寓“万事顺意”
之义。
自那以后,元欢事事都很顺利。
他人生中的苦难,如果那叫苦难的话,都是他自找的。
他七岁时曾拜托仆人把自己的新衣服分给奴隶的子女,他只穿小一号的旧衣服;在十三岁时,因为失手打碎了孝文帝生前喜爱的夜明珠,他恳请鲜卑第一力士儿鹿用鞭子抽打自己;十七岁的他主动要求戍边十年,做起了最不起眼的马前卒。
阅读第一章...
情冷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人凶似魔,把苍穹作战场,掠万物做食物。一个被抛弃的少年,不惧困难重重,执念仙武修行,追逐理想,踏上不归征途,从此奇遇不断,险相环生...
无敌血脉,先天道子,大帝传人,神魔后代如果不是为了装逼,你们的存在都将毫无意义。少年苏浩,得魔帝传承,掌金莲化身,横扫万域,镇压九霄,破天成帝,破帝化神,万古独尊!自此天下,再无仙佛,只有一个...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片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无度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带领仅存的族人,向人类复仇!唐舞麟立志要成为一名强大的魂师,可当武魂觉醒时,苏醒的,却是旷世之才,龙王之争,我们的龙王传说,将由此开始。...
陈宇偶得混沌珠,穿越时空回到开天之初,客至洪荒。看他如何在神话历史及现实之中徘徊,寻找自己的道路,开创新生。开天辟地吾最先,混沌珠中悟己身。舟皿十口血裔脉,紫气东来傲天宇。鸿钧天道圣第一,道宇圣主更在前。...
主角秦枫刘欣怡八年前,秦家全家被屠,仅剩秦枫一人被救。八年后,秦枫被封北疆天帅,号称战神神医!再次归来,为报当年救命恩情,他入赘刘家成为赘婿。秦家的血海深仇,也将全部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