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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的糖葫芦全买下来,然后盯着他一根根吃光,一顿吃不完,就连吃三顿,吃上三天三夜的,酸死他!”
寇骞忽而停步,低眉望过去,就见她一副认真得不能再认真的模样,明知会将人惹恼,还是忍不住,肩膀微颤,低低地笑出声,好半天才说:“要是得到这个教训,那小贩定要高兴得一个月都睡不着。”
“怎么会?”
崔竹喧嘟嘟囔囔地回答,“连吃三天这么难吃的东西,他怎么可能受得了?”
“没有胡说,某说好吃,是真的,”
约是夜市的灯火柔和,将他一贯冷冽的眉眼也衬得温柔好些,“某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崔竹喧愣了下,好吃的糖葫芦,当用竹签,贯以山里红、海棠果、葡萄、麻山药、核桃仁、豆沙,蘸以冰糖,甜脆而凉,哪是这串糖衣难蔽体的干瘪山楂能相比的?
按照常理,她该好好同他说道说道,可那半颗山楂的酸味,竟顺着唇舌,蔓上心头,抓着他的手不自觉收紧了些,“你以前不是在镇上待过么?怎么没买一个尝尝?”
“……当时只觉得,口袋里的银钱有更重要的用途,比如果腹的米粮,比如御寒的棉衣,比如应缴的赋税,比如拖欠的罚金,出了白原洲的每一日,走的每一步,乃至每一次呼吸,都得要绞尽脑汁去盘算,如何能花得更少些,挣得更多些。”
“活着是最重要的,其次是米粮,而后是金银,除此以外,没有心思去想旁的任何东西。”
崔竹喧默了会儿,声音闷闷的,“那你岂不是从来舍不得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兴许是舍得的,只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某都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他垂下眼睫,看着手中的糖葫芦,又像是透过糖葫芦,在看其它物什,“某平生第一次喜欢的,是一朵花,一朵很漂亮、很漂亮的花。”
“白雪塔、贵妃插翠、美人梅、瑶台玉凤、十八学士?”
崔竹喧在脑中搜刮着她觉得好看的花,一个个瞎猜过去。
“不知道,但它开在山上,或许本来也没有这么些复杂的名字,某那时恰巧得了空,能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它,看着看着,便喜欢上了。”
坍塌的石洞里黑得很,唯有头顶上石与石的空隙间,泄进来的一线天光。
约莫是已经伤到动弹不得的程度,他便不必费心再去挣扎,只要安安静静地躺着就好,听风偷偷溜进缝隙,听碎石沙砾自高处跌落,听漫出的血逐渐冷却,听他的心跳愈发微弱,他难得有这般空闲的时候,不必去想荷包里的铜板,不必筹谋明日的米粮,不必管,他会被驱逐到河的那边,还是,能苟且渡到河的这边。
他缓慢地眨着眼,不知是在第多少次睁眼时,忽而注意到,石间的缝隙外,是一朵花。
他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花。
重瓣细蕊,像火、像血,靡艳得叫人挪不开眼。
但它高高地绽在石上,他低低地困在石下,摸不着,碰不到,他只能遥遥地看着它,一遍又一遍,可看得也不太清,偶尔有冷风将它带走,偶尔有夜色拉上帷幕。
要是,它能掉下来就好了,他不止一次这般恶劣地想着。
可他看着看着,又希望,它永远不要落下来。
他的身边并不好,只有干涸的血、肮脏的泥和没有边际的黑暗,连仅有的一点光,都是从它那落下来的。
它该高高在上,不堕尘泥,永永远远沐在灿烂的阳光下,最炽烈地绽放。
“那你把花带回去养了吗?”
“某不会养花,所以,只是每天去看它。”
他不再困在石下,故而,能同他肖想过千百回的那般,一寸寸去摸它的长茎,一片片去抚它的花瓣,但花好像并不喜欢他,将他刺了满手的血。
但不重要,他喜欢它就好了,它不必跟他走,他自会日日守在它旁边。
它比米粮重要,比金银重要,也比,他的命重要。
如他这般贱如草芥的命,倘若能换它多开几日,也不算浪费。
可,不论他怎么努力,它都在一日日凋谢,容色黯淡、花瓣蜷曲,大概,是这条命实在不值钱,抵不了它多开一刹。
“那花是不是被你照顾很好?有没有从一朵变成很多朵?”
崔竹喧问。
“……没有,某不会养花,所以,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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