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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把她放在了巷尾,地面微湿,不平处尚有未干透的水洼,却比稍稍沾了水就糊成一滩黏脚烂泥的白原洲好上太多,她沿着青石板铺就的路面走出去,一眼就瞧见,在一众低矮屋脊中挺拔矗立的丶汾桡县最大的酒楼。
崔竹喧撑着油纸伞在它面前站定,微微抬头,便能瞧清它的全貌。
也不过才三层楼高,梁宇黯淡,朱漆斑驳,悬在正中的匾额书着「元兴楼」三字,行之若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差劲得很。
她这般想着,面前却突然凑过来一个店小二,拍拍胸脯,眉飞色舞地朝她介绍起来,「这副匾额可是今科的进士老爷亲笔题写,您瞧瞧,边上还有他的印鉴呢!
这般行云流水的字往上一挂,咱们整个元兴楼都透着一股书卷香,客官不妨进里头坐坐,也沾沾文气!
」
一甲三名为状元丶榜眼丶探花,二甲头名为传胪,只敢称一声进士,说明至多不过是二甲第二名,连官职都捞不到一个酸腐文人,也配让她沾文气?
崔竹喧轻嗤一声,撑伞离去。
小二往边上啐了一口,骂骂咧咧:「没见识!
」
*
青启洲的房价贵得吓人,住上两晚的银钱,足够敞开肚皮喝个七八日的酒水。
阿树将钱袋子里那三瓜俩枣珍而重之地数了又数,到底还是尽数安置回钱袋里,小心翼翼地系回腰上。
人也不是非要在屋子里睡觉的嘛,幕天席地也颇有几分游侠的风范。
他将斗笠盖在脸上,架着条腿,枕着半边胳膊,窝在舟里,睡得也一样香,只是这江上夜冷风寒,吹得人瑟瑟发抖,他不由得将衣领攥紧,试图多拦些风免进里头作乱。
正值半梦半醒间,却觉刮皮的风少了大半,他扒拉下斗笠,眯着眼睛望见船尾一个人影,头顶着一轮月亮,不声不响间,却将他买的好酒喝了大半,空了的酒坛子横七竖八地放着,河边的浮浪撞来,登时有个稳不住身形,骨碌碌地自船尾滚到船头,停在他的手边。
偷喝偷得光明正大,一点不避着人。
阿树爬起身盘腿坐着,揉着头发四下张望一圈,没瞧见另一个人影,当即愕然地看过去,「不是吧,你还真把人送走了?」
「……不然呢?」寇骞摇了摇手中的酒坛,听得一点微弱的水声,故而仰起头,让残馀的酒液顺着瓶口淌进他的嘴里,待最后一滴都流干的时候,他恹恹地把空坛子扔开,去抓边上的新酒,再揭红封。
「我还以为你装装样子就算了,结果来真的,弄得现在后悔都没地儿哭去,」阿树当真是恨铁不成钢,气不打一处来,忿忿不平道,「你不是喜欢那小娘子喜欢得紧么?就不知道抓把劲,哄得人留下来?」
「留下?留哪?白原洲么?」寇骞垂下眼睫,去看漆黑的河面,倏尔自嘲地牵动嘴角,「白原洲是什么地方,她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
「一群黑户丶隐户丶逃奴丶逃犯汇聚的地方,吃喝靠偷,金银靠抢,一辈子漂泊水上,至死不可上岸。
若敢偷渡,轻则刺配充军丶罚为劳役,重则酷刑加身丶当街问斩。
」他顿了下,一根根松开在酒坛上攥至发白的手指,轻嗤一声,「……我怎么能留她丶怎么敢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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