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感觉这说得好有道理,赫斯提亚两人竟无言以对。
无消耗拉弓,这个附魔不需要多说,光看名字大概就没有人想象不出来这个附魔的具体效果吧。
这是伊洛纳大陆在长久的战争中,为了尽可能延长弓箭手的战斗时间而发明的。
毕竟,弓箭手的体力消耗其实比战士更高,一场大型战役下来,一名弓箭手每次可能还射不了十轮箭矢,而同体力的战士却能每次都战斗半小时以上,如果没有被敌人干掉的话。
虽然这个附魔,会让神射手失去对于手中战弓的掌握,但却会让普通弓箭手拥有更长时间的持久作战能力。
甚至可以让弓箭手们在射完所有准备的箭矢,没有一丝负面状态的加入到近身战斗的队伍之中。
(在与恶魔和邪神的漫长圣战中,兵力有限的伊洛纳大陆所拥有的兵种绝大多数都是通用的,法师用完魔力后直接卷起袖子变身为狂战士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这不仅仅保证了在战役中远程火力的持续性(魔导炮是无法完全取代弓箭的,特别是在魔幻位面,有各种炼金箭矢的情况下),而且更是保证了统帅的手下有更多的兵力可用。
因此,当这个附魔完成的时候,就直接被列为了军队必备附魔。
恩,伊洛纳大陆的制式军用弓上基本上都有这个附魔,而且不仅仅是弓,弩也是存在的哦。
只不过,这个附魔的缺点,便是对于大威力弓弩无效,至少床弩等级的存在,是不可能被这个附魔减少至零消耗的。
但能够削减拉弓时不少消耗的特点,依然让它成为了必备附魔。
无消耗拉弓和引导术,便让在此之前近乎完全没有接触过弓箭的赫斯提亚,成为了弓箭手中的bug存在。
这也是为什么雪风在采购法术的时候,建议两人选择辅助增益与防御法术,而不是大威力的杀伤法术。
顺带一提的是,百龙手上的长弓也有着相同的附魔。
而两人同时获得的那两把类似于武士刀的长刀上,也同样有着附魔存在。
赫斯提亚的是攻速增幅,这样即使赫斯提亚不会任何刀法,也有着极强的杀伤力。
百龙的附魔是寒霜气息,毕竟百龙是队伍中的战士,阻碍敌人的行动才是第一要务。
至于两人武器上那些光彩效果……好吧,长刀上确实有些与光影相同的元素伤害,但那点伤害用百龙的话来说,那便是:“可以被这点伤害干掉的敌人,基本上砍一刀就足够了。
砍一刀解决不了的,这点伤害只不过是在饶痒而已。”
而长弓上的光影效果,那就真的只是光影效果了。
对此,雪风的回答是:“如果没有这些特效,那要怎么才能显示这两把长弓是出自我手,与众不同的存在?返璞归真?等到你们什么时候能够做出超越这些武器的存在再说吧。”
说好的中二病已经过去了呢?
“人不中二枉少年!”
感觉这说得好有道理,赫斯提亚两人竟无言以对。
(全本小说网,。
,;手机阅读,m。
519 技能和魔法
(全本小说网,。
)
而就在赫斯提亚和百龙两人一边分析着手头上获得的情报,一边沿着山路向上前进的时候,突然从山路的一个转弯处冲出来了一只巨狼。
神经发应速度比起赫斯提亚不知道高出几倍的百龙,迅速上前拔刀出鞘,用刀身阻挡住了巨狼的扑击。
但整个人也因此被向后推动了一段距离,不过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保证了百龙在这个过程中,不会因为有着一定倾斜度的山路上出现类似于重心不稳的意外。
虽然时机抓得很好,但在百龙挡住了这次扑击后,巨狼的这次攻击就已经注定
简介重生到了三国,本想凭自己领先近两千年的知识,抱紧粗大腿,投靠曹刘孙。谁知道被迫加入了黄巾军!想抱的粗大腿,变成了随时能砸死自己的三座大山!为了不被砍头,咱就只好带着你们看不起的一帮泥腿子,来场你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农民起义。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打土豪,分田地。聚民心,树仁义。募精兵,练骁骑。灭外族,卫社稷。克军阀,竖王旗。争天下,谁可敌?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收名将,抢美女!什么?还要建新朝,当皇帝?各位爱卿,是你们逼我上位的,我郁恕,字临风,光听名字就知道,其实我只想安静当个玉树临风的美...
...
佣兵之王张幼斌归隐都市,在一家小小的酒吧里成了一名服务生,他不仅泡走了极品美女老板娘,又骗得漂亮女警花的芳心,就连美艳女佣并绝色女杀手俏丽艳寡妇,也都纷纷对他倾心钟情,带着无边的艳福,张幼斌在都市之中叱咤风云,成为都市中的王者!...
刚遭未婚夫背叛,就被一个陌生男人邀请闪婚,大脑一短路,俩人立马去领了证。闪婚之后,她才得知自己刚嫁的老公还是个大人物,于是便走上了刁蛮任性的道路,肆无忌惮的对名义上的老公封墨羽下各种黑手...
宋艺顾行洲作者契约宠婚甜如蜜宋艺顾行洲txt下载交往两年的男友出轨表妹。万念俱灰之下,她在婚礼上,向男友的小叔求婚,我要嫁给你,你敢娶吗?众人哗然,男友愤怒,她眼里是胜利的笑。男人微的勾了嘴角,接过她的戒指,好,我娶你。谁都知道顾氏小六爷腰部以下瘫痪,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婚后,她看着一长串的任务表,便生了逃跑的念头。小六爷敲敲她的脑门,撩完就想跑?嗯?小六爷,我欲望很强的,怕控制不住给您戴绿帽子呢。她委屈巴巴,心里得意。他深深看着她,露出一抹神秘莫测的笑。...
订婚夜,洛言沁却遭未婚夫算计,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更没想到,那男人,是他未婚夫的小叔御墨琛。一开始,御墨琛对她避之如蛇蝎。她为了摆脱御家,只好一次次找他麻烦。久了,这麻烦也就摆脱不掉了。某天助理来报,总裁,洛小姐跑了,还是带球跑的。御墨琛怒,跑什么跑?孩子同意让她生,对她也千般柔宠,她是想上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