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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吕宋群岛中的一个中小港口,弗朗基人当日约莫也就派来三百军士。
目下的洋人殖民海外小岛,主要靠坚船利炮和需要一定射程的火铳震慑土着,若改成持刀近战,还真不是这些常年干体力活、又有东瀛刀法傍身的福建人的对手。
没多久,弗朗基人就败退撤走,但港岛两千华商华工,以及原住的华人,已被屠杀了七八成,就连不少襁褓中的婴儿,亦未被殖民者放过。
剩下的三百华人,由颜思齐的三艘福船带上,逃离修罗地狱,分别送往安南和澎湖落脚。
“郑姑娘,颜大哥,请用膳。”
少年郑芝龙端着食盘走过来,将烤物与热粥恭敬地摆在二人面前的矮几上。
郑海珠瞄一眼盘中,鹿肉红嫩,毫无焦色,和贻贝整齐码放在一起,令人完全忽略了粗陶容器的简陋。
据说历史上的郑芝龙能说中、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多种语言,十分聪明能干,此刻看来,他还是少年时就举止沉稳又讲究细节。
不过,郑芝龙面上的温文尔雅,很快也被义愤填膺所取代。
他接过颜思齐的话头,咬牙道:“弗朗基人十几年前就在吕宋杀了两万人,里头既有我大明出海谋生的商贾和劳工,也有当年从崖山逃过去的宋人后裔。
我郑氏祖先本也是南渡的宋人,这一次,我只恨气力武功都还差些,不能像颜大哥那样多杀几个弗朗基禽兽。”
颜思齐拍拍他的肩膀,对郑海珠道:“一官这个年纪,英雄气已远胜我当年。
我命手下在船上照看着他,不料他竟偷偷跳船,游上岛去杀敌。
事后我也是一身冷汗,倘使他折在那吕宋小港,我回平户,如何与李头领交代!”
郑芝龙却星眸一闪,十分肯定道:“我义父定会赞成我。
我小时候,有一回听义父与我舅舅对饮,说起旧事,竟至痛哭。
当年吕宋惨祸后,澎湖明军统领曾上奏朝廷,询问是否要与弗朗基人开战,皇帝却说,发生在大明疆土之外的纷争,也不知道谁对谁错,况且商人是四民中最低贱的,泱泱大国,何必为了海外的一群贱民,兴师动兵。”
“靠!”
郑海珠忍不住露出一个现代人的标配粗口。
又忙掩饰道:“靠商税来补田赋缺口,养官养兵的堂堂天子,竟出此言!”
郑海珠原是晓得1603年菲律宾华人被西班牙人几乎屠尽的历史,此际听颜思齐真实的叙说,才知道这样的惨祸,在海外华人身上不止发生过一两次。
而郑芝龙的回忆,更令郑海珠倍感难受。
大明海商,史学界称为没有帝国的商人,他们在大航海时代里,完全不像西欧列强那样由皇室、贵族或者新兴资产阶级全力支持海贸。
温和守信、崇尚和平交易获利的华商,面对以血腥掠夺和殖民为目标的西葡荷兰等海徒,只能靠民间抱团、畜养私兵来求得一线生机,真的太令人唏嘘。
这茫茫大洋的秩序,不该是这样的!
善良者任人宰割,罪恶者大杀四方,哪有这样的道理?!
临近黄昏的斜晖映照中,郑海珠看到,无论是颜思齐已见沧桑的面容,还是郑芝龙少年英武的眉眼,都被一种难言的怅惘所笼罩。
船头船尾那些水手,断断续续听到他们的话,也从方才的一边吃饭一边嬉笑闲聊,变得沉默起来。
过了好一阵,郑海珠才主动夹起一块鹿肉,放到颜思齐的碗里:“东西还是要吃的,不吃东西,哪有力气自保和救人。
颜大哥,当初在岱山岛,你就说过,倭人认为鹿是神兽,所以他们吃马吃牛吃鲸鱼,却不吃鹿肉。
现下回到老家,你就吃个痛快。”
颜思齐眉头渐松,嘴角终于浮起温和的笑容,咬一口鹿肉,赞郑芝龙手艺甚佳,又扬声招呼其他水手也敞开肚子吃,大不了明早再去附近林子里猎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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