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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拯墓碑铭刻有:&ldo;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
绶,五岁儿也。
&rdo;可见,包拯在嘉祐七年(1062)病逝时六十四岁,而次子包绶才五岁。
包拯墓附葬区内其长子包繶与长媳崔氏的合葬墓碑铭,有这样一段记载:&ldo;(包拯)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为己子&rdo;,&ldo;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孩童,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
绶事节妇如母,复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rdo;。
在次子包绶与次媳文氏的合葬墓碑铭中也记载说:&ldo;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
&rdo;这些记载都告诉我们,包拯的长媳崔氏把包公媵妾所生之子即年幼的包绶领回家中,精心抚育,请师教导,为择良妇,犹如自己儿子。
包绶与寡嫂的感情也很深厚,就像母子一样。
再查《庐州府志》等资料,&ldo;节妇&rdo;崔氏的事迹的确颇为感人。
崔氏嫁到包府第二年,其丈夫就得暴病去世了。
才二十一岁的崔氏生下一遗腹子,名文辅。
包拯见媳妇如此年轻,意思让她改嫁,并使左右去劝劝媳妇。
崔氏哭着对包拯说:&ldo;公公为天下名臣,媳妇能在家干些粗活,服侍公婆,已很满足了。
我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不改嫁。
&rdo;不幸,其子文辅养到五岁时夭亡,从此崔氏就一心侍奉公婆。
后来探得公公媵妾有子,便暗中妥善照顾,后抱回精心抚养。
包拯病逝时,次子包绶才五岁,婆婆也已年老多病,寡居多年的崔氏就完全担负起对弟弟包绶的养育之责任。
崔氏的母亲吕氏闻听包拯去世,就从家乡湖北赶来包家,欲劝女儿改嫁。
崔氏说:&ldo;倘若要改嫁,也不会等到今天了。
&rdo;吕氏说:&ldo;丧夫守子,子死你守谁呢?如今公公也去世了,应该改嫁了。
&rdo;崔氏答道:&ldo;过去没有改嫁,并不单单是为了儿子。
如今公公去世了,婆婆年老体弱,又有小叔年幼如儿,其门户待我而立,难道忍心离去吗!
&rdo;吕氏听了很不高兴,甚至以死相威胁。
崔氏哭着说:&ldo;母亲远地而来,义不当使母独自回归,儿可陪同回荆州。
倘再以不义相迫,必自绝而以尸还包氏。
&rdo;母女俩回家乡后,吕氏见女儿决心已定,只能将女儿再送还包家,崔氏以守节终。
此事后来还惊动了朝廷,追封崔氏为永嘉郡君,由苏轼亲撰旌表,褒奖其门闾。
这一感人的故事中,埋藏着一个耐人寻味的谜:就是包拯六十岁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其怀孕的媵妾孙氏遣送回家?当时包拯的长子已过世十余年,年将老而膝下无子,是非常寂寞和苦恼的事,所以此时应是包家盼子心切之际,而其媵妾这时能怀孕应非常值得庆幸,包家应该非常高兴才对。
而这时包拯却将其遣送回家,实际上是不承认这个儿子。
同时,孙氏生子后,据说包拯仍十分歧视,且在与皇帝的交谈中还声称:&ldo;臣年六十,且无子&rdo;(《宋史&iddot;包拯传》原为&ldo;臣年七十&rdo;),也是不认这个儿子的铁证。
此外,崔氏是偷偷打听到孙氏生子,且暗中加以照顾,估计是包拯去世后,才力排众议把这个弟弟接到家中抚育。
这样,人们或有权利怀疑包绶是否是包拯的亲子?否则就很难理解以公正严明著称的包拯的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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