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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顺看向关羽表情,知关羽是个性情中人,凡是武艺了得之人,少许多有些脾气。
不止是他,就是自己也是如此,但凡有这样的脾气,注定了将来道路,永远成不了一位上位者。
“伯温虽靠举鼎被封为偏将,投其所巧也。
军中有的是人不服,若不是有吾等人支持伯温身后,他偏将一职还真难以当之。”
的确如高顺所说,在没有收服尤三与朱生之前,二人心中也是对刘隆有些不服,毕竟二人觉得自己不比刘隆差。
“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件事,吾们几人相遇好像都离不开伯温。
当初,姜某莫名其妙救了刘隆一命,黄巾大乱,吾二人又逃亡并州,在刘隆提议下打劫官差救关兄一命,与其结伴。
后来刘隆提议走小路先前往狼猛县,在狼猛因马失控与高兄相遇,自此吾四人才会前往并州参军。”
姜冏慢慢道来,在场众人仔细回想还真是如此,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
“喂,你们三个还在干嘛!
若是不要马匹,那我派人送回马棚。”
刘隆在外叫喊道,三人一听,懒得多想,快步朝外走去,生怕马儿被送回去。
刘隆分别给高顺与姜冏二人一匹马,唯独关羽啥愣住,因为眼前以没有马匹可分“伯温,吾呢?关某不可能没马吧!
再怎么说关某也是统领新兵骑兵营,若没马……………….。”
见关羽着急样子,刘隆一阵笑语“呵呵…………….,伯温就是在健忘也不会忘记关大哥,看看,那匹马合不合你意。”
刘隆指了指不远处马棚,只见一名士兵拉着一头枣红色骏马朝众人走来,骏马看不上高大,体高一米四左右,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
一看就是上等好马。
“此马乃是南匈奴所产良驹,鬃毛浓密,毛色鲜明。
它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料牧养,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
四时辰可走六十公里左右路程。
经过调驯之后,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
当然,刘某是买不起此良驹,此乃正是吕布赌约输给我,让其送来。
现在刚好派上用场,作关大哥座骑再好不过。”
刘隆让士兵将马儿牵到关羽眼前看个仔细。
关羽抚摸了几下马鬃,但马上收手“不可,既然吕布将此马输给伯温,那就是伯温所用,君子不夺人所爱。”
关羽摇手推让之。
刘隆一阵无语,此马的确是良驹,但比起关羽,此马就不止一钱“关大哥,你何时如此婆婆妈妈,马儿对你而言比我还重要,作为骑兵营都统,若没一匹好马,那不是给我丢脸。
再说,有此良驹才能建功立业,要是你实在不收,那也没法子,倒不如让军中厨子宰了炖锅,晚上我们几人打打牙签也不错。”
刘隆躲过士兵刀,向骏马位子走去,吓得马儿啼鸣不断,在场众人更是汗颜无语。
“等等,汝别乱来,此马关某要了。”
关羽站到刘隆眼前,一马挡住没好气道。
刘隆只是吓吓而已,收起刀“那算了,本想试一试我新佩刀快不快,看来留着下次杀黄巾军试用。”
关羽瞪了一眼刘隆,话不多于语,朝骏马走去,他早就不耐烦想骑上一骑,可当看到马背上的马鞍,马腹两侧的三角铁挂,马蹄子地下的铁皮,让其不明,忙转头看向刘隆“伯温,你搞什么名堂,这些又是何物。”
“马儿武装三件套,先别说这么多,你先骑骑看。”
刘隆花花肠子多的事,让在场众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眼前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马背上之物是马鞍,但与他们所见马鞍有太多不相同。
(一更到,还有一更晚上八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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