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何况穿着皮甲,也不容易被咬伤。
一群纨绔被保护在中间,护卫在前面开路,身上涂抹着刺鼻的驱虫、驱蛇药物,长棍横扫荆棘杂草,驱蛇、驱虫。
一部分人擎着强弩警惕着,一旦出现危险,马上以强弩攻击。
夜晚。
一群人找了个地方过夜。
翌日,继续前行,专门往高山密林而去,在他们看来,高人大都隐居在这些地方。
无尽大山深处,一声凄厉的嘶吼传来,接着便没了动静。
一头巨大的火鬃狼,倒在了地上,一道灰衣身影,正趴在火鬃狼的脖子上,吞噬着火鬃狼的血液。
若是许炎在此,一定会吃惊的发现,这一头火鬃狼,比恶煞林的要大一倍有余。
而如此强大的火鬃狼,此时已经殒命。
“咳咳……”
灰衣人发出一连串咳嗽之声,抬起头来,嘴上是鲜红的血液,随着咳嗽,一滴又一滴血液,从嘴角滴落。
“兽血驳杂,只能暂时压制一下伤势。”
灰衣人惨白的脸上,此刻浮现出一点点血色,只是旋即血色又消失,重新变得惨白了起来。
一双眸子透出阴冷的光芒,阴毒地回头看向来路方向。
“这一次没杀了我血无心,都给我等着吧,待我重回内域,就是你们的噩梦!”
血无心说着,抬头看向前方。
“穿过铁障山就是边荒之地了,你们想不到,我会逃来边荒之地吧?
“边荒之地,天地灵机消泯,无法感应炼气、炼化灵气,且灵气狂烈,无法纳入体内,无法修炼,对于你们而言,是一个荒芜之地。
“一旦受伤了,来到边荒,非但无法养伤,反而伤势不断加重,最终陨落。
“但我血无心,只需要吞噬精血,即可恢复伤势,即可强大自身!”
血无心眼神露出阴狠、兴奋与嗜血之色。
“边荒之地不存在武者,无法修炼武道,实力再强也不会超过七品,虽然精血差了一些,不过数量多啊。
“吞噬万人、十万人、百万人……纵然只是普通人,我不但可以恢复实力,还能突破!”
血无心脸上露出了振奋之色。
他来到边荒之地,就是无敌的存在,对于边荒的人而言,宛若神明一般。
杀戮不断地杀戮,谁能阻止他?
来多少杀多少,血祭吞噬,强大自身。
在内域,他可无法这么做,一旦大肆杀戮,很容易就被盯上,然后被追杀。
这一次,他不过杀了几十名武者,就遭遇了围杀,险些殒命。
“边荒,是我血无心崛起之地!”
血无心眼神狂热,边荒有多少人口?
上亿人口总该有的吧?
只需要血祭吞噬十分之一,他就能突破大宗师之境。
一旦突破大宗师之境,就可以杀回内域,报仇雪恨!
“边荒之地,虽然天地灵机消泯,但若是依靠吞噬精血,未必无法强大自身,虽然弊端很大,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勇者?尽情的过来吧,老子就是魔王。魔王,受死吧,为了爱和正义,代表XX消灭你,XXX啊!你好卑鄙啊!傻鸟一个,我是魔王啊,跟你个傻鸟勇者讲什么卑鄙不卑鄙?魔王,我又爬上来啦。啊?怎么可能?受死吧,XX大封印。啊,我还会回来的!老大,勇者走了。哦,知道了,把国王给我叫来,迷宫的门票钱我要抽八成,装备的税收,药品的税收,还有各个旅馆的收益,我要抽七成,顺便,把那个丑的跟芙蓉姐姐一样,臭屁的跟凤姐一样的恶心公主给我扔回国王那里去,另外,把国王的国库给我搬来,老子的迷宫维修费用可是很高的,都快赤字了。...
...
路念笙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是嫁给傅子遇。后来这变成了她最后悔的事。一场荒唐的盛世婚礼结束,她得偿所愿,而他笃定她只为攀附权贵。路念笙,别说你爱我,会让我觉得恶心。夜复一夜,她沦为他的发泄工具。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却看尽他冷脸,听尽众人嘲讽奚落。她有了他的孩子,却被他指控不守妇道,与人有染。一颗真心双手奉上,终究难抵他心中那片白月光。传闻傅家少爷为救情人而舍弃的妻子殒身大海,尸骨无存,后来他疯了似的寻,却再也没有她的音信...
一个普通少年通过努力,最终成为永恒天帝的故事。已有完本作品网游之战御天下横扫荒宇剑动九天共千万字,欢迎品尝。...
年代文男强女强年画穿书了,穿到了她正在追读的一本火爆年代文里。既不是女主也不是戏份很重的女配们。更悲催的是在小说VIP收费章节前,她就狗带了。呵呵,作者你出来,我们好好聊聊?年画追的这本年代文还在更新中,她一来开局已经跌倒人生谷底,她只想努力苟到完结就OK了。但渐渐地,她发现自己膨胀了,越来越苟不住了家中那个名义上的老公变得越来越出名了,小说里他只是全国首富啊,怎么这么快就成了世界首富?梁寄洲(那位首富老公)下个月我们一起退休。年画???梁寄洲财产太多,一个儿子花不完,多生几个。(本书又名我真没想当年代文里的顶级大佬,全书只有爽甜,没有虐)...
何为纯阳?宇宙时空,亘古永存,不朽不灭,天地同寿!且看自末世而来的景幼南,得奇遇,入玄门,上高位,杀伐果断,步步向前,以大毅力,大智慧,大勇气,追求纯阳大道。书友群124341075,入群请报书名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