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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宁书元!
哪怕重活一世,再见到这个男人,奚应芷还是涌出一股抑制不住的恶心。
人人都说他是宁折不弯的翩翩公子,虽是一介布衣穷书生,哪怕被奚府姑娘追求,也依然坚守本心绝不低头。
为着此事,他在外传出端方君子的好名声,可私下里,却屡屡在奚应芷面前说些缠缠绵绵似是而非的话。
让奚应芷以为他迫于身份和颜面才不愿接受她,哄得奚应芷一颗心十乘十地扑在他身上。
不但将攒下的私房钱全都贴给了宁书元,平日里公中发下些什么精贵东西,也大都被她送到宁书元手中,给他母亲和妹妹肆意挥霍了。
就是一个这样恶心的贱男人,在她入了端亲王府做妾后,生怕得罪端亲王,巴巴将她送过去的东西全都抬回了奚府。
只说是奚应芷对他死缠烂打,他却是一直坐怀不乱的。
为此,奚应芷本就岌岌可危的名声越发破败不堪。
重活一世,若非他是外男奚应芷触碰不到,她早就冲到他面前将这张虚伪的脸撕个稀巴烂了!
好啊,好,既然他送上门来,就别怪自己不留情面了。
奚应芷收回视线,拉着奚应莲到一处看起来就不便宜的砚台前:“掌柜的,将这方墨捧来与我看看。”
她方才一走动,整个人更加暴露在二楼书生们的视线之下。
加之她身材婀娜窈窕,容貌娇美得晃眼,一时间,众人都随着她伸出来的一根青葱玉指看了过去。
“呵,这不是铺子里镇店的龙泉墨吗?听闻这方墨写出来的字十年如新,还有龙涎之香弥散,堪称传世之宝。
这小娘子学问不知如何,用这么好的墨,当真让人觉得可惜。”
那些书生自诩风流,说话时并未刻意压低声音。
反而像是故意引人注意一般抑扬顿挫,奚应芷听在耳中浑然不闻不问,只当他们是在放屁。
好在掌柜的虽也是读书人,却更是生意人,绝没有将客人赶出去的理。
闻言亲自将龙泉墨捧了下来放到奚应芷面前。
奚应芷端着墨细细打量,白皙纤丽的手指抚在浓黑而坚硬的墨上,极致的色彩冲击,让围观的人都不自觉都安静了下来。
“宁兄当真好福气。”
有人喃喃了一句,随即像是反应过来一样,飞快地找补了一句:
“听闻奚二姑娘素来不学无术,今日要买龙泉墨,应当是要送人。
宁兄得此珍宝,可不能小气独享。”
原本一直端坐在桌前的宁书元听了这话,终于矜持不起来了,缓缓起身,也走到栏杆前向下俯视。
这一看,当真是让他心驰神晃,不能自已起来。
龙泉墨,这可是稀世珍宝。
美人和珍宝在一起,足够让所有男人为之心折。
早在听说这方墨的名字之初,他就畅想过若是能拥有此墨,以此墨来书写他的抱负和壮志该是何等幸事。
可惜,他家境平庸,虽然有奚应芷这个爱慕者,可身为男子岂有主动像女子讨要东西的礼。
不过,若是奚应芷自己送给他……
他在心驰神往地思量着说辞,该如何才能既得体又不失风度地收下此物。
心中打了个腹稿,宁书元于楼上居高临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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