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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上膛的声音。
詹森神情平静地看着抵在自己脑门上的木仓。
黑袍面具人“……”
那光洁的皮肤里冒出几缕细黑的触须,沿着木仓口蠕动。
防毒面具后面的眼睛剧烈抽搐,约翰飞一般地收回了武器,发出瓮声瓮气的声音“怎么是你?”
“我也想问这句话。”
詹森抚摸额头,当他松开手的时候,那些跟羊绒一样细小的触须就消失了。
“低声说话可以,别取下面具。”
詹森提醒。
“我当然不敢,这里到处都在发光,蓝莹莹的光,跟坟墓里的鬼火似的。”
约翰郁闷地说,他又看了一眼手里的提灯,十分嫌弃地说,“这到底是什么?”
詹森低声说“是蝴蝶的鳞粉,人类肉眼看不到,不过紫外灯能照出来。”
约翰震惊“你知道紫外灯?”
这玩意在伦敦大学的实验室里才能找到,后来被发现可以用来侦破案件,发现一些肉眼看不到的液体污渍,所以苏格兰场与侦探同行们才会知道,连约翰都只是见过,根本没用过这东西。
“我很喜欢人类的图书馆。”
詹森回答。
约翰“……”
约翰当然不知道詹森喜欢图书馆是因为那里具备无人打扰的优点,他觉得这位邪神挺可怕的。
一个愿意学习人类知识,不是看爱情小说,而是阅读科学知识的邪神……这是想要做什么啊?颠覆人类社会吗?可是邪神不用学习也能搞死人类吧!
约翰想不通,索性不想了。
他只是一个在伦敦混日子的蹩脚侦探,拯救世界这样的大事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就是收点委托费,做点很普通的侦探工作,搜集情报啊帮忙找人啊。
——搜集林德·布兰登的犯罪证据与布兰登家的产业,这属于搜集情报。
——帮一个邪神找意中人,本质上还是帮忙找人。
逻辑通顺,没毛病。
约翰决定关心眼前的异象“等等,你说紫外灯才能照出来,这盏灯又不是,我为什么能看见?是因为我接触的神秘太多吗?还有这些在空气里乱七八糟游荡的紫色细线是什么?蝴蝶吐出的丝?”
“是的,这里潜伏着一只形态跟蝴蝶有关的邪神。”
詹森用一种古怪的语气说,“是这座城市自己诞生的,不是我带来的。”
“呃!”
约翰正想问为什么邪神都纷纷跑来伦敦呢。
“盖密尔说过,让我注意看不到的蝴蝶……”
“他说过?你们单独见过面?”
詹森抬了抬眉毛,有些意外。
看来盖密尔也知道自己需要这个侦探,还专门提醒了侦探,不要找死。
但是——
你为什么还是找死了呢?
詹森用蓝宝石手杖点了点潮湿发黑的地面,面无表情地问“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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