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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
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
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
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
“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
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旅行的第一周结束时,提利昂的大腿已因骑马赶路而磨破了皮,小腿抽筋得厉害,而且他冷到了骨子里。
但他没有抱怨,他见鬼了才会让班扬·史塔克称心如意。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膻,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
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
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
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
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
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
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
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
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
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
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
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
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
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
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
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
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
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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