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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枫的脸顿时黑了下来。
尼玛,老子的门,老子的窗户,老子的玻璃啊!
都TM是钱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赔钱的事绝对不能忍!
沈枫怒了,定睛一看,发现这十一个黑衣人居然全是熟人!
为首的是姬太晓,其余十人竟是黑衣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连你们的老大都跪了?你们竟然还敢找上门来?”
沈枫冷笑不已,十一个手下败将,居然还敢过来送死?
沈枫当时并没有直接将黑衣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杀死,只是将他们敲晕。
倒不是心慈手软,更不是怀有任何以德报怨的圣母情操。
只是沈枫认为,这几个小喽喽没有资格逼他杀人!
无论怎么说,沈枫终究是一个宅男,在今天之前,别说杀人,连只鸡他都没杀过。
获得系统或者突然遭人追杀,并不能让沈枫轻易淡漠杀人这件事。
第一次杀人,终归是需要决心的。
沈枫没有逃避这件事,因为他知道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对于要杀自己的人,以德报怨那是在害自己。
但沈枫也没有两眼一闭,良心一挡,手起刀落,就把人杀了。
至少第一次,沈枫是办不到的。
他需要决心。
而黑衣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都没有这个资格。
说难听点,他们还不配让沈枫下决心杀人。
倒是埋伏许久差一点偷袭成功的姬太晓让沈枫下定了决心,狠下心想要克服杀人的“陌生感”
和“抗拒感”
。
但可惜姬太晓被及时赶到的安德鲁救了。
也因此,安德鲁倒霉地成为了沈枫的一血。
杀死安德鲁,预想中杀人的恶心感,罪恶感其实都有,但更多的却是大战之后的疲惫,战斗结束的解脱,以及宣泄了某些负面情绪的快意。
——任何事情都不难,难的是第一次。
只要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将不再那么困难。
这个理论适用于任何事情。
听见沈枫的话,姬太晓嗤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战胜安德鲁靠的是星灵神威?我一直躲在最外围的高楼里,用望远镜目睹那场战斗,为了以防万一,我偷偷在安德鲁身上装了窃听器,那场战斗的对话,包括你叫做‘沈枫’,包括那只星灵的存在……我全都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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