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哦,曼联啊,你们球队跟他们青年队踢来着?&rdo;
&ldo;不是青年队,是全主力队伍,什么鲁尼啊贝尔巴托夫啊费迪南德啊都在呢,就这样牛b的队伍,你儿子我还是一往无前,一下子灌进去俩呢!
&rdo;
林爸爸一愣,虽然对足球关注不多,但他可不是不知道主力曼联是什么样的队伍,直觉的,他不信自己儿子的话。
林志高看了一下表,&ldo;爸我不跟你多说了啊,国际长途贼贵,你等着明天早上看报纸新闻什么的吧,你儿子我一准儿在上面。
&rdo;说完他就&ldo;啪&rdo;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林长安把电话放下,去厨房拿早餐。
钱红艳板着脸递给他一碗豆浆,林长安看了妻子脸色一眼,装作不经意的说:&ldo;儿子说要跟球队正式签约了,还说他昨天打比赛得了一千欧元奖金。
&rdo;
钱红艳冷哼一声:&ldo;他从小到大,花我一百一千个一千欧元都有了,刚挣了这么点儿钱就兴奋的跟你学来了?&rdo;
知道妻子还在跟儿子置气,林长安嘿嘿笑了一声,不再争辩,去客厅吃早饭去了。
……
林志高洗了澡换了衣服,抱着足球又去了附近一所大学的足球场里面训练自己,来回运球控球跑了有两个小时,这所大学的校足球队的队员们都到了。
林志高识趣的抱起足球走出了球场,还没走远,就听到有人喊了他一句:&ldo;女王公园巡游者(eensparkranrs)的l?&rdo;
林志高扭头,发现是他们足球队的队长在召唤自己。
他抱着球走过去,问道:&ldo;你们喊我?&rdo;
&ldo;哈哈,还真是你。
&rdo;红头发的足球队长笑着说道:&ldo;今天下午我们开比赛,大家都说那个进球的小子就是天天来蹭我们足球场使用的中国人,我原本还不信呢,果然是你啊。
&rdo;
&ldo;你们想干嘛?&rdo;林志高有些好奇,又有些警惕的问:&ldo;你们每次训练,我可是都走开了的。
&rdo;
&ldo;没什么,就是想找你一起练球。
&rdo;足球队长笑着说:&ldo;我们也要打大学生联赛了,看你今天比赛技术很不错,愿不愿意教教我们?作为交换,以后你可以随时来球场训练,保证没人赶你。
&rdo;
林志高点点头,足球从手里滑到脚上,然后一个勾挑,足球被红头发的青年忙不迭的接住。
林志高指指他们:&ldo;你们先来,让我看看你们的技术。
&rdo;
……
和大学足球队的球员们练到华灯初上,林志高才再次返回自己公寓。
一整天的比赛加训练让他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起码湿透了三件衣服,可是林志高的精神依旧饱满,洗过澡后还有功夫抱起语言书籍来啃。
来到英国三个月,头两个月时间他用来适应环境和学习语言,不知道是不是被雷劈过的缘故,林志高现在的记忆力特别的好,基本上算的是过不不忘,两个月的时间就让他成功的融入到了周围的环境。
如果有人想要疑问且震惊的问:雷劈?!
是的,被雷劈。
在发现雷击带给自己的好处之前,林志高一直很愤世嫉俗,很想诅咒老天不公。
半年前,他还只是中国z市里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二学生,每天对着书本家长老师生活的枯燥又乏味。
高中生活太压抑,迫切需要些刺激,林志高就那么着偷偷跟班花早恋了。
本来照这个规律发展下去,这本书写的就只能是一校园纯爱片,可是不凑巧的是,班花的老爸是高中校长,除了这难缠的爹,班花同学还有一个死忠的恋慕者,父亲是混z市黑社会的,他自己也是高中学界出了名的混混。
林志高跟班花早恋的事儿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被这混混知道了,在某次放学后林志高送班花回家的路上,混混带人堵住了俩人的路,他们手里拿着水果刀,表情凶恶,起码有七八个人。
混混一边让手下揍林志高,一边威逼班花跟他谈恋爱,还对班花动手动脚的。
在班花哭的声嘶力竭的泪眼朦胧中,被打成猪头的林志高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捞起板砖开始跟人混战,然后失手把混混砸成了重伤,自己也挨了一刀。
既然老天赐我弥天的福分,今世我用一生来追逐!前世的错过与过错,前世的落寞与遗憾,今世我将在浪尖弄潮,一一实现!曾浩意外重生过去,知晓历史进展,左右逢源。面对亲情爱情应该怎么选择?这里有热血,有阴谋,有温馨。。。。...
万更起步!随时爆发!此界无仙,大道无迹,懵懂百年不过一方黄土,偶得大机遇,白天行万界寻仙,势做此界第一仙。白天行隐身幕后,推动万界降临,布局地球,移植灵脉,册封神灵,引领修仙时代到来。地球崛起,灵气初现,百派齐鸣,仙神迭出,跨越万千世界,殖民无数大世界,与神佛为敌,与神庭开战,开发本宇宙,对抗异域诸天。非影视小...
官路迷局是雪狼的经典都市言情类作品,官路迷局主要讲述了,...
入赘为婿非本意,奈何老婆太靓丽,遭人唾弃没抗拒,一夜化身为豪婿。曾经的巨人,如今的蝼蚁,商业巨头纷纷叩首,要想生意有头绪,除非征得徐烨点头意。作为世界两大顶级豪门的双科继承人,当他打一个喷嚏时世界也为之颤抖。正所谓相看两不厌,只怪老婆太绝艳。今晚,又将是一个不眠夜。...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称王则国称王!...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