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我那时对于王亚玲只能羡慕。
虽然如此,出于礼貌,我还是给人家回了一封信,我在信中祝她幸福。
而那个叫张秋红的女孩子虽然我没有去见她,但是她却仍然在不断地给我写信。
可是我怎么也不好意思去见人家。
而那金凤琴也好久没见来信了。
我原来在和小兰分手的时候,心里一直映及着金凤琴,可是那金凤琴却好久没给我写过一封信,我也不愿主动去找她。
同时,在我的内心深处,自卑感又慢慢地袭了上来。
和以前一样,我生怕自己真会当上光身汉。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幸福来了不知道珍惜,还骄傲;幸福走了又后悔,有时候还自卑。
我觉得我的性格在两极之间摇摆不定,可是我自己也无法驾驭它们,只有任其发展。
我忽然觉得自己失去小兰是我人生的一个重大损失。
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有一句名言:年轻的时候我们放弃,以为那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
但是,他的这段名言我知道的时候是2013年。
可是,我与小兰分手的时候是在1996年,前后相差了差不多二十年,十几年前的我怎么能看到十几年后的名言呢。
如果我当时知道了那句话,那么也许我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那段感情了。
谁让我年轻呢?你不犯一些错误,就不配叫做年轻。
我既然当时产生了自卑的心理,就更加想挽回我和小兰的这段感情。
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去找她。
又一天,我又骑上我父亲摸奖的时候摸的那一把自行车去找小兰。
我在想,假若小兰还没有结婚,那么我就还有机会。
那小兰家离我家大约有一百多里地,我需要从我家骑车到我们县城,然后再抄近路去她家。
人们常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那把摸奖摸来的自行车在我还没有跑到小兰家的时候已经双胎都爆了。
没办法,我只有推着它走了十几里地又来到沙河边上。
可是,我这次去的时候她们家依然大门紧闭,那爷俩还没有回来。
按说我上次来的时候曾经去小兰的表叔家去过,我这次就应该还去她们家。
可是,我这个人有个臭毛病就是很好不好意思。
我上次找过人家,这一次就不打算去找人家了。
幸亏小兰的爷爷还在,我就又向他打听小兰的其他亲戚。
老人告诉我说,小兰还有个二姐,嫁到绿营附近的xx村。
我问了小兰的二姐夫的名字,然后把那把自行车放在那间房子边上的一棵树边上锁了起来,步行来到了小兰的二姐家。
小兰的二姐长得比小兰还漂亮,她姐夫也很帅,两个人真可谓“男才女貌”
他精通几乎所有的体育运动他每进入一个体育领域都能拿到最高成就!他是获得奥运金牌最多的人!他是打破世界纪录最多的人!他是体育界的奇迹!他是一名全能运动员!这是一种全新的类型,这是一种很创新的写法,里面有着很有趣的故事,一本很大众的书,书荒不妨进来一观。...
女主佛系种田煮饭,似乎性子足够柔和可以任人揉捏?不不,平生什么都吃,偏偏不吃亏。男主你说他混,那是真的混,前世今生,十万年之前,十万年之后,但凡是老子地盘上的,那就算是经过的一只鸟也不能动。什么?你说如果是女主打了你地盘上飞过的鸟怎么办?呃,姑奶奶干得漂亮,为夫这就为夫人烤了那不长眼的。...
为了逃避追杀,贺兰玖躲入水底,一不小心看见了某妖孽的果体。她嘴贱问哥哥,你那个有舌头长吗?一句话引发血案,她被妖孽毁了清白!这下梁子结大了!等妖孽落难了,她又狠阴了他一把。得逞后,她阴险笑了你毁我清白,我让你不举,公平吧。妖孽反击那我们就凑成对吧。!!!妖孽宣言本王可以欺负你,但,别人不行!...
借个更好的身体,去爱曾经的她换个活法,去展现男人的韬略找一条回乡的路,看是否有人值得你为她出生入死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部落,在那里,他就是酋长。...
穿成相府门下小透明的庶女一枚各种坑姐戏码一一上演要闹请随意,姐自逍遥去玉珠握在手,种花种地绝不愁...
白天,他是被人鄙视上门女婿。每当夜幕降临,他便会带上厚重的面具,游走于黑暗。将这个真实世界可怕的一面展现在世人的面前。当他戴上面具行走在夜深人静的街道上,他,就是这座城市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