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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是,杨逢带他去的竟不是常地儿,而是一处位在商业区的圆形广场。
已经入夜,广场周围的几层台阶上坐了很多人,而在最中间是一个乐队正在演出,他们在人潮纷扰中肆意高歌,融入繁华夜景。
杨逢带着纪随安随便在台阶上找了一处空地坐下,看向广场中央的年轻乐队,笑道:“这里经常有乐队演出,多数都是大学生,之前我开车在这经过,见到就下来随便听了听,那之后也不知怎么着,心烦了就会来这听一会儿。”
身边的杨逢和往常很不一样,说这话时他虽是在笑,却笑得很从心很正经。
他穿着昂贵的西装,大剌剌地坐在台阶上,周围是喧闹的市井人群,他的一只手放在腿上,轻轻地打着拍子,嘴里跟着哼唱着。
一首唱完,换歌的空隙里,他忽然扭头问纪随安:“以前我们也听过一场类似的,你还记得吗?”
纪随安记得,那是他们大三那年,有一个据说很出名的乐队要在广场上公益演出,纪随安和魏暮被杨逢都拉去了看,同行的还有杨逢乐队里的人和其他的几个朋友。
但那次他们并没听多久,两首歌结束杨逢他们便不耐烦了,狂傲地说唱得什么玩意儿,他们自己可要唱得好听多了,于是一伙人便勾肩搭背地去了一家ktv一展歌喉。
那天许是因为挺开心,一伙人都喝得有点醉,纪随安也被他们灌了几杯酒,只有魏暮喝得最少,因为纪随安不让。
魏暮不跟那群人似的疯,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笑着听他们唱和闹。
然后,不知道是谁开始起哄,要让魏暮也唱一首歌。
他原本还是置身事外地看热闹,突然被点到,脸一下就涨红了,摆手说自己不会唱歌。
那群人清醒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喝醉了更是没谱没边,不肯放过他,纪随安本是要拦,被杨逢凶狠地抬手一指,另一只手则是嚣张地挟持人质般搂着魏暮的脖颈,活像个土匪,冲纪随安道:“我们都没灌他酒,唱歌你也管可就说不过去了!
这回你拦不住!”
拦不住索性就不拦了,纪随安安稳地坐回到沙发上,反正他也没听过魏暮唱歌,也一样挺好奇。
魏暮手里不知被谁强硬地塞进了一个话筒,又被赶鸭子上架地推到了最前面,他瞪了纪随安半晌,发现纪随安不但不帮他,反而率先抬手鼓了下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没办法,于是豁出去了似的气沉丹田,开了嗓。
而他一开口,杨逢一群人便笑疯了——魏暮唱的是国歌。
纪随安也想笑,但他看魏暮一脸严肃,硬是给忍住了,面无表情地听完了一首国歌,在一屋子横七竖八的人里淡定地拍了两下手。
魏暮跟个兔子似的,放下话筒两步就蹿回了他身边,挤进他和沙发之间的角落里,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辩解:“我真的只会唱这个。”
在满屋的热闹,纪随安握住了他的手,在他手心那道伤疤上轻轻地揉了揉,像是安抚,又像是小小的挑逗,脸上却十分一本正经,说:“唱得很好。”
而那天的所有人里杨逢最疯,他踌躇满志地站到沙发上,举着酒杯大声喊,说他要组建全国最厉害的乐队,说着他便在起哄声中猛地把酒一口闷了下去,结果因为呛住从鼻子里喷出来了大半,他痛嚎一声,捂着鼻子又去抢话筒唱歌。
杨逢应是也想起来了那时候的场景,他两只手握在一起反举在头顶上,伸了一个很放肆的懒腰,声音有些感慨:“那时候觉得每天都很有劲,现在……”
他啧了一声:“做什么都没劲。”
杨逢终究没能组建出一个全国最厉害的乐队,他的乐器也全被杨老爷子派人收走,当着他的面砸了个稀烂。
那之后,他摘下那些叮呤咣啷的首饰,换上西装,走在高楼大厦和声色犬马间,再也没碰过曾经钟爱的音乐。
“随安。”
杨逢忽然喊他,“你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出去鬼混都想把你也叫去吗?”
“因为我妒忌你。”
他笑了一下,“没错,就是妒忌。
为什么你能做你想做的事情,为什么你有勇气和家庭决裂,而这些我都不行。”
广场上的音乐又换了一首,在主唱略显沙哑的歌声中,纪随安淡声道:“我知道。”
杨逢愣了一下,大笑起来,周围有几个人好奇地看向他们,杨逢却不管不顾,笑完了,他将手肘撑在身后的台阶上,仰头看发橙的夜空。
“但是我现在想换一种活法了。”
杨逢说,“那天在宴会中看到魏暮,我忽然觉得人生这东西,有种说不上来的怪。
这两天我都来这里听他们演奏,就想明白了,如果真的舍不得的话,为什么非要放弃,不能重新试一下呢?”
他扭头看向纪随安,像是要看他的反应,却在纪随安脸上什么也没看出来。
纪随安的声音仍是很平静,甚至有些残忍的冷酷:“有些事不去重新试一下是错,有些事,舍不得才是错。”
杨逢看着他,良久移开视线,笑着叹道:“我知道为什么那些事你能做到但我不能了。”
回去路上下起了小雨,纪随安的车还停在公司,杨逢于是直接送他去了地下车库,临走前杨逢扶着车门,冲他笑得很张扬,说:“过段时间请你来看我们自己的乐队演出。”
等杨逢走后,纪随安上了车,坐在驾驶席上笑了一会儿,然后他又想起来了魏暮,嘴角的笑便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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