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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新回到了吃饭时的案榻,不仅毫发无损,身旁还多了个人。
郑俨皮笑肉不笑地指着晴,吩咐她坐在初新旁边陪侍,理由是:“你打翻了她端给我的菜盘,你和她挺有缘。”
这么一扯,谁和谁都挺容易有缘的。
“我菜还没端尽兴呢。”
晴埋头趴在案几上,敲着筷子头。
“你昨天去哪里了?”
初新一边夹菜,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殿前的郑俨。
“我去外面转悠了一圈儿。”
“转悠一圈儿花了您老一晚上的工夫?“
“我又没说绕哪里转悠,指不定我是绕河洛地区转悠了一遭呢。”
晴强词夺理道。
“不从房门出去,非要飞檐走壁?”
初新呷了一口酒,仍瞅着殿前的动静。
晴的客房是反锁着的,敏也没见过晴下楼,这说明她是从窗户出去的。
晴对于说话不看她的初新很不满,拿筷子戳初新的肋骨。
“胡闹。”
初新忽然骂道。
他的目光依然落在郑俨身上。
“我待得闷了,想去外边儿走走,怎么就是胡闹?”
晴歪着脖子瞧着一旁的那碟生鱼片,这碟小小的生鱼片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齑玉脍”
,“金鸡鱼块,金鸡鱼块,怎么光有鱼没有鸡呢?”
“我没说你出去转悠胡闹,我是说你来这儿是胡闹,”
初新终于瞧了晴一眼,拿筷子碰击碗碟道,“这里都是局,看见殿前的六个死人了吗?”
“他们死他们的,我端我的菜,他们不可能活转,我也不可能死。”
初新并不喜欢晴这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又不得不承认晴说得有道理,那盘鱼里没有藏着剑,反倒是他过激的反应差点惹出事端。
若是当时他为了救晴再拔剑相向的话,后果才真是无法设想。
人有时就是身处于如此奇怪的节点,无论怎么做都有可能是错的。
这也算生命的一种无奈。
大殿前很快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原本有血迹的地面铺上了鲜红的地毯,还洒了一些名贵的香料。
很多人认为,掩盖往往能轻易保持外表的高洁尊贵,这个道理就如同脂粉一般,越老的女子会涂越浓越厚的粉。
郑俨放下筷子,站起身,朝着面前的四百多人喊道:“今日请诸位英豪前来,是有重要的事情相托付。”
晴拿着生鱼片的手停住,初新举着酒杯的手也停住,庭院内所有的动作和声音都随着郑俨的喊话声停止。
“四百人,我只要选出四人,四个人里任意一位都能得到千金奖赏。”
这里所有的人皆是在河洛一带有些名气的,说是“百里挑一”
也不为过,如今四百人里选四人,又是一次百里挑一。
这么一算,最后的四人都可算是万中无一。
“我要的四个人,分别是在座各位里舌头最灵的,酒量最好的,赌术最高的,以及出剑最快的。”
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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