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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总是清冷,如同分别一般。
人和人无论怎样都逃不过分别,不是生离,便是死别。
不过多数情况下,生离好歹强于死别,只要活着,哪怕牛郎织女那样隔着一条天河,也终有重见的一天。
小姜头回坐马车,对于一个长期用双脚流浪的人来说,马车不仅是奢侈品那么简单。
准备妥当后,他就迫不及待地钻进了车厢里。
一家酒馆从来都是客满为患,可当女主人要离开时,送行的人却寥寥无几,洛城的精明民众明白,一旦她要走,她对洛阳而言就是一个过客,一个路人,不必倾注过多的情感。
当你对于另一个人没有任何价值时,你才能清晰地看见你在他心中的地位。
宋云的伤很重,仍无法下床,只能托初新替他道别。
“露白不能来。”
敏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透露给初新什么讯息。
初新只是点了点头,他明白露白心中有愧。
愧疚的人不必别人责怪,自己就会把自己逼迫得很难堪。
敏注意到初新的反应并不热切,补充道:“再怎么说,她也和我们一同坚持到了最后。”
初新不愿意再回顾当晚的情形,岔开了话题:“我听闻边境很乱,你最好往东取道。”
“是啊,北魏近年的局势越来越不稳了,世人尽皆修佛,大兴土木,寺庙林立,却不见流寇四起,盗贼泛滥,苦了小姜这样的孩子……”
敏说着便叹起了气。
“洛阳倒是个好地儿,繁华永不落幕。”
初新的语调带着三分讥嘲,他看见早起的农人耕夫正要出城劳作,也瞧见三个衣着破烂的商朝遗民在啃鸡骨头。
这个千年前留下的顽固族群秉承着千年前的贤人伯夷叔齐的准则“不食周粟”
,并且将之发扬光大,连普通的粮食都不吃了,只吃鱼肉。
鱼肉价高,商代遗民们又自诩贵族,不肯干活,只能在夜深人静或者黎明破晓时捡骨头啃。
洛阳的繁华便是由雄蜂般只劳动不思考的农夫和蛀虫般苟且而自大的庸人堆砌成的。
他忽然瞧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肥胖身影。
“元瑾?”
敏也注意到了,元瑾正骑着高头大马悠悠走来,“他这样的富家子弟何用早起?”
初新不躲不避,微笑着迎了上去:“元公子,大清早的去哪儿逍遥啊?”
元瑾先是一愣,随即也笑了。
他一笑,脸上的肉就堆往一块儿,敏看着觉得恶心,往后不自觉地退了两步。
元瑾颇得意地说:“我正要去上朝。”
险些惊掉了初新的下巴。
“哈哈,元公子越来越会开玩笑了。”
“我没说笑,如今我兄长贵为中书令,做弟弟的自然要不甘其后,努力为陛下分忧。”
元瑾板起脸,轻叱一声,策马而过。
“倒真是新鲜……”
初新望着元瑾的背影,由衷地感叹道,“一个公子哥不专心致志地挥霍青春,学人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敏幽幽地问:“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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