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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要点脸好不好(第2页)

罗骱拍出了一本薄薄的小本子,上面写满了指头大的小字,从字迹来看,明显就是纸张造出来后仓促写就的,笔划有些潦草。

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书页上的几个大字,把隆萨德等人给吓傻了——钢骨之王传奇。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钢骨之王亲口自述,大贤者隆萨德整理,六十四名高等不死生物校对,确保内容真实无误。

“这……这……这……”

隆萨德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钢骨之王自已给自已写传奇,有这样操作的吗?

一时间,大家的心里冒起了自吹自擂,恬不知耻,胡言乱语等等词汇。

还什么隆萨德整理,六十四校对,呸,他们全都是第一次看到这东西。

虽然心中不耻,可是冷静下来一想,大家也都觉得罗骱这本书挺毒的,钢骨之王是谁,活得比整个大陆人类史还漫长的存在,有钢骨之王的时候,大陆上的人类还没有文字呢。

那岂不是意味着,罗骱无论在书里说什么,都会成为大陆正史的一部分,这就厉害了,书写历史啊。

“可是……,会有人看吗?”

不知道是谁弱弱的问了一句。

“没人看,你开什么玩笑。

你知道什么是ip吗?我,就是全大陆最大的ip。”

罗骱牛气冲冲的说到。

别看钢骨之王已经好几百年没有踏出钢骨领了,但他在大陆上的传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越传越玄乎,这种情况下,有一本钢骨领出版,号称钢骨之王自述的书籍出现在市面上,不用想肯定会卖疯了。

而他在书名上冠以‘传奇’字样,就是因为他根本不打算照实写,而是加入一定的艺术加工和夸张,采用的也是上辈子网络小说的节奏和写法,先铺垫压抑再爆发,再铺垫再爆发,一定能虐得读者们欲仙欲死。

比如书籍的一开头就是:我是钢骨之王,我诞生在大陆极南之地钢骨领,至今已经一万三千多年了……。

第一人称的写法在上辈子已经是用烂了,但对没接触过小说的读者而言,这是制造强烈代入感的最直接方法,一句话就能让大家代入到钢骨之王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其中再穿插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桥段,比如某一章写到:这个魅魔很喜欢我,她说不介意我是骨头架子,毕竟我还有手。

当然,也不忘了抹黑光明教会:“他们把那些收养来的小女孩清洗干净,送进那些权贵和教会高层的房间,还提前给她们吃了致幻的药,当事的女孩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以为当晚自已在沐浴圣光。”

不过这也不算抹黑,光明教会当时确实干过这种事情,而且不光小女孩,小男孩也不少。

总得来说,整本书就是九分真一分假,假的都假在了关键地方,直接把钢骨之王塑造成了见义勇为,行侠仗义,心怀悲悯又英勇无畏的形象。

讲述钢骨之王怎么打怪升级,装叉打脸,到处收小弟加泡妹子,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但架不住读者爱看。

就算不加上艺术夸张的手法,钢骨之王的一生也是波澜壮阔的一生,加了一些小技巧后,就更加引人入胜,欲罢不能了。

分阅草稿的巫妖亡灵翻着翻着,忍不住叫骂了起来:“无耻,陛下你怎么可以这么无耻,当年明明是你把我砍翻了,强逼我奉献灵魂之火,怎么到了这里却成了我倾慕你的英姿,主动带麾下不死军团投靠,呸,你要点脸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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