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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这件事对你也有好处。”
“是吗,”
郑俨仰了仰脖子,拿出了兴趣,“愿闻其详。”
“很简单,整桩事只有两个字。”
“哪两个字?”
初新竖起了两根手指,压低了声音道:“猎狼。”
郑俨疑惑地盯着初新的双眼:“残狼?你不是残狼的头领?”
初新被逗乐了:“这样的谣传你都信?”
郑俨原本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仿佛心头大石落地:“残狼倒是块心病。
我想除这心病很久了,一开始传你是公子那会儿我就不信,果真是假的。”
初新静默地观察着郑俨的反应,偶尔“嗯”
一声表示自己对郑俨所说话语的赞同,心里不忘嘲笑郑俨之前把自己关在铁笼时的愚笨。
郑俨手一扬,道:“为表诚意,我也有礼物奉上。”
还没等初新来得及震惊,门被打开一条缝,一尺大小,刚好适合将人的头颅掷进。
桥主的头颅沾满鲜血滚了进来,就像一个在辣椒酱中浸过的剥了皮的胚胎鹅蛋,如果不是一只眼睛里全是白蒙蒙的一片,初新根本认不出这是桥主。
“你来晚一步,公子已派人来过了,”
郑俨微笑着,就像他装作刚刚知道初新不是公子那般矫揉造作,“他开出了丰厚的条件,并且告诉我你一定会来找我。
要知道,我虽然忌惮你,却远没有达到对公子那般畏惧。
你做不出丧尽天良的事情,而公子和残狼却什么事也干得出来。”
此时此刻,初新才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早被公子吃准摸透。
他就像“公子”
掌中的爬虫,笼中的鸟,始终笼罩在“公子”
的阴影之下。
有能力者顶多使人敬佩,不择手段者方可令人胆寒。
但他克制住了自己,多年的剑客生涯让他的神经坚硬如钢,他脸上依旧挂着自信的笑容。
“笑什么,很快你的脑袋也会掉在地上,和他一样。”
“郑大人,我临死前想问你,战国时的外交权谋,为何数合纵连横最为著名?”
郑俨不明白初新的用意,反问道:“你说是为何?”
“合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连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
这两则阳谋是平衡之道,是那种形势之下最实用之策,”
初新随即抛出下一个问题,“秦国势大,六国合纵以抗强秦,本是正确的方针,可为什么最后秦国仍能吞并六国,一扫天下呢?”
“因为秦国与齐国结伙,远交近攻,用连横之计瓦解了六国之盟。”
初新拍手称赞道:“正是,齐秦皆为强国,可连横之策却使秦国坐大,郑大人不该好好想想其中原委吗?”
郑俨是个聪明人,他已听懂初新的意思:“公子”
的残狼是强秦,他和初新是其他小国,他不与初新合纵,却同残狼连横,正是步齐灭国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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