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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送进去的女人,才是最倒霉的。
明明是病人,却要每天承受非人的折磨。
对于见过后世精神病院的格蕾丝来说,这时候的疯人院,叫酷刑室还差不多。
“她会不会是从疯人院逃出来的?”
格蕾丝如此发问,布雷恩先生立刻就派人去附近的疯人院查消息去了。
如果乔真的是个富家小姐,这件谋杀案的诱因,可能就要全部推翻重来了。
一个富家小姐,如果她被杀了,那么会不会是有人知道她的身份,所以痛下杀手呢?
一个人杀人,往往有两个最常见的诱因,一个是仇恨,一个是利益。
约瑟夫放下端详了一会儿的照片,对着布雷恩先生问道:“寻物启事发出去了吗?”
“已经发出去了。”
格蕾丝凑近去看便条上的内容。
“有一位朴实的农妇捡到了一枚橄榄枝形纯金发夹,现存放在治安队,如有哪位女士丢失此物,敬请来治安队认领。”
格蕾丝:“……”
突然变成了朴实的农妇。
本地有自己的报社,刊印量并不多,主要的读者是本地的大小农场主家庭、比较富裕个体佃户家庭,以及大户人家的仆人。
如果那个未知的女人自己并不知道在哪丢失了发夹,这个寻物启事确实很有迷惑性。
或者她的仆人发现家里丢了东西,没准也会来认领。
这样一来,就能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了。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一点,约瑟夫按理该回家用餐了。
然而他却命令马夫往相反的方向走,送他和格蕾丝去一家叫做“三只野猪”
的小酒馆。
格蕾丝在旁边小声提醒,“这有失您的身份……”
约瑟夫浑不在意,“难道我的身份还能再往上升吗?”
非王室血统的贵族,到了公爵也就顶天了,因此相比于其他贵族,他们反而是最不在意规矩的一波。
据说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公爵,还会穿得像个乡下老头,并以此为荣。
这可能就是贵族的怪癖吧!
看格蕾丝还有些不知所措,约瑟夫解释道:“别担心,我去过那里很多次了,那绝对是个好地方。”
酒馆的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有着棕色的皮肤,五官艳丽,很有异域风情。
约瑟夫告诉格蕾丝,老板娘是从印度来的,大家都叫她帕梅拉,至于她真名是不是这个,没人清楚,也没人在意。
帕梅拉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出身却很低,种姓是传说中的不可触碰者——达利特。
当年为了能够脱离这种奴隶一般的身份,她使出浑身解数,迷住了一名英国军官,让他带着她来到了英国。
在做了一段时间的情人之后,帕梅拉知道军官不会娶她,因此痛快地同意了和军官分手。
因为她这种不纠缠的态度,那名军官心中愧疚,给了她一笔不错的安置费。
帕梅拉就用那笔钱,搬来了乡下,开了这家小酒馆,生意一直不错。
两人一进到酒馆,就被帕梅拉领到了楼上。
这家酒馆只有两层,下层是大厅,上层也只有这一个隔间,其余的地方,应该是帕梅拉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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