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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第2页)

亲卫已经从客栈后院牵了马过来,安戎冉先上了马,然后伸手:“上来和我一骑。”

昭昭利索的上马坐在他身后,揪住缰绳,借给他力量让他倚着自己。

良工城原先就是个边陲小郡,算是不毛之地,曾经是朝廷的流放之地。

因为临河靠海,这里的人大多以打鱼为生。

鱼对于他们来说就想白米饭一样,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兜售出去赚来的微薄银两用以日常开销。

然而出海捕鱼风险实在太大,遇见风浪那就是有去无回,再加上海寇的骚扰,整个良工算得上是东南地界上最荒凉的地方。

然而恭王李弦已经在这里呆了二十多年了。

初来时他还很年轻,和别的藩王不一样,他是自愿以养病之名来良工的。

先皇登基,血流成河,嫡系的皇子死的一个不剩。

他因为自幼身体羸弱,深居简出和任何人没有来往,所以躲过那一劫。

先皇为了挽回声誉,给宗室一个交代,证明他不是那种容不得兄弟之人,赐了他王位,封号“恭”

。

恭敬顺从,真是够讽刺的。

封地,他自己要的良工,推脱自己身体不好,不能为君分忧,只盼有生之年能离开皇宫去良工看看书上所说的嵩江,大海。

先皇便允了。

他比先皇小三岁,如今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当年羸弱的随时都会倒下的年轻人如今头顶银发,熬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活着。

坐在王府的凉亭栏台下,看着不远处那一片一片的花霞草叹息一声道:“很多年前他们都说本王活不久了活不久了,可是这三十年都过去了,本王却还没有咽气,你说本王能不能熬过太上皇,看着他大行?”

坐在旁边的是一位带着面罩,身穿白衣的男子,要是李谨钰在此定然能认出来,这人就是先前送他回去的那人。

面具男道:“王叔是要长命百岁的。”

恭王轻笑一声:“就本王这身体,还想长命百岁。

本王就是想熬着,要是能熬到皇帝先大行,亲自回去看看他,送送他。

这辈子,都是个父亲的儿子,他比我们拥有的多太多了,能以病躯熬过他,也算是我比他赢了一样。”

还有一样,他转脸看着旁边的人:“你不该让北辰和凝光去樨香渡的。”

面具人不语,什么该什么不该他心里有数,他不是三岁的孩子,什么都得按着别人的意思来。

“如今人已经来了良工,你也该回去了,有本王在,江宁的事情会尽数给你抹平。

你安安稳稳的呆着,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等待时机便是。

皇家的人,天生反骨,皇帝已经登基,这是不可更改的世事,现如今就开谁的手长,谁的路广,谁能沉得住气了。

本王等了三十多年,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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