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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战马时代下(第1页)

“狼王黑点(..)”

白色的征服者,外形承袭了大宛马和乌孙马的基因,鬐甲高,四肢修长,奔跑的时候,雪白的长鬃毛迎风飘逸。

聪明的头脑,灵气的双眼,耐干渴的体质,则承袭了阿拉伯马的基因。

剽悍、超强的耐力和耐寒性,这些当地野马的基因,在它身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征服者可以在深达四十公分的雪地上,刨开积雪,采食下面的草根,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为了生存下去,甚至吃自己的粪便。

很多人认为白色野马,才是野马中的佼佼者,这是有依据的。

野马的天敌,狼、熊、雪豹等掠食动物,基本上昼伏夜出,白马在夜晚的隐蔽性很差,最容易成为攻击的目标。

白色野马自小就受到掠食动物的威胁,经过不断地淘汰,只有最优秀的野马,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幸存下来。

优秀基因随着一代代的白色野马,传承下来,在十八世纪的野马群中,白色野马已经不多了,却是难得的优异马种。

黑色的二当家,外形也承袭了大宛马和乌孙马的基因,由于没有阿拉伯马的基因,它没有征服者聪明灵活。

征服者的祖先,很多都是战马。

这些战马流落到野马群之前,曾跟着主人金戈铁马,纵横东西,驰骋南北,让南方的大汉王朝折服过,也让西方的很多国家屈服过。

强烈的征服欲望,随着主人长期的征伐,早已融进了它祖先的血液之中,在后代的血液中潜伏下来,一旦有机会,就会在某一代野马身上,激发出来。

征服者就是这样一匹野马,征服欲望在它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它征服的第一场打斗,除了找到一个好帮手,还壮大了野马群的数量,为以后野马群的壮大,打下了基础。

征服者与二当家的那场打斗,充满了灵气和智慧,现在来回顾一下。

一年前的春天,正是野马和家马的发情期。

征服者栖息的荒漠草原,当地的蒙古人养了很多家马,人们与野马和谐共处,从来不去猎杀野马。

当地人知道,野马群非常警觉,一旦受到惊扰,马上会逃之夭夭,永远也不回头,要很多年以后,才会回到原地。

蒙古人养马的历史悠久,早有向野马借种,来改良家马基因的传统。

每年家马的发情期,当地人都会将一些发情的母马,赶到野马群经常出没的地方。

为了防止母马,跟野马跑掉,他们在缰绳上,系上一根粗短的树干。

这样,缰绳上的木头,容易被灌木丛或石头绊住,母马就不会跑得太远,很容易找回来。

征服者与二当家的打斗,缘于一匹漂亮的纯白色家母马。

家母马的食物充足,又经过主人的悉心照料,与野母马相比,皮毛更加油亮光滑,身材更加丰腴性感,性格也更高贵文静。

家母马对于公野马来说,似乎更具吸引力。

为了家母马,争夺交配权的,除了野马群的头马,还有很多流浪的公野马,都是快到成年,被所在野马群的头马,驱逐出来的。

一匹白色的母马,被主人赶到了小湖边,那是野马群经常饮水的地方。

母马一旦混入野马群,野马群会提供保护,就不会受到狼的威胁。

蓝色的湖水边,红柳才冒出紫色的花苞,沙枣黄色的花儿开得正艳,胡杨也挂着深红色的花儿,年轻漂亮的白色母马,像娇艳的白色玫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母马热切地期待一场浪漫的约会,它不是羞答答的玫瑰,也不需要静悄悄地开放。

它一边采食梭梭的嫩叶,一边“咴——咴——”

地嘶鸣,还把发情期特有的气味,毫无保留地散发到空气中。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爱美之心,马也有之。

六匹流浪公野马,循着声音和气味而来,为了漂亮的母马,立即捉对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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