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不断的吸收外界能量,反哺自身。 有人惊呼,在神源中看到了一个黑影。 众人望去。 只见高大的神源中,有一道细小微弱的黑影,面积十分有限,若不细看,还真瞧不出来。 “以神源封锁气血,这里面的东西可不了的啊!”绕是洛渊赌石无数,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块神源,妈的以三丈多的神源封印一个小生命,这出手的人是有多壕!简直壕无人性啊! 这量,封印大圣都绰绰有余了! 不过,转念一想,能用这么大手笔封印,里面的东西怕是不得了啊! 莫不是一尊太古纯血凶兽幼崽?! 那特么我老洛岂不是发了! 何为凶兽,天生肉身强大,宝骨铭刻宝术神通,同境之内,碾压人类,往往一个就能打五六个同境人类,轻松写意...
故事已经进行到第四卷,以为楚遥岑已经死掉的青笛,怀着伤心与悲痛离开黎国,也将殷晟推向绝境。青笛与完杀痛定思变,打断前往邬国,将遥岑未完成的愿望达成。哪知,他们在邬国,又展开了一段奇遇她堂堂相府嫡女,亲爹不疼,后母相逼。为救幼弟,她被逼替姐出嫁。出嫁前,青笛以为,嫁一个有钱有势又有美貌的傻子,是福气。可事实却是楚遥岑一把将青笛扑倒在床,蹭蹭摸摸咬咬,道小狐狸,给我生宝宝嘛。...
萧翎本是一名普通的厨师,在意外来到异界后,他发现自己成了一个超级牛逼的大人物。他发现,自己成了大陆最强势力无极仙宫的少宫主,据说自己天资卓绝,玄功盖世,是公认的年轻一代第一高手。然而,让萧翎感到苦恼甚至是恐惧的是,他没能继承这具身体以前的记忆!他是少宫主,但他不认得宫主他玄功卓绝,但他一招都使不出来。相比锦衣玉食,萧翎更爱惜的是自己的小命。他带上一大堆看不懂的神功秘笈,带上一大包金币,逃走了...
...
闪冲闪冲!追风幻影般的速度曲线前进!无视碎骨者以牙还牙的机械战隼机炮的疯狂封锁,我的灵能武装随心之刃脱体而出,幻化为镖回旋清场,激起炫目流光!电能冲刺如风位移并无限地压迫式贴身,光矛大盛一举击穿碎骨者胸前那方能量罩模块!电弧匕随思感游入腿臀连接部的缝隙,然后是噗地爆开!我是异域战场的魅影杀手!同样,我是狂热赛场的潇洒精灵!能进球,爱助攻,战友辉煌我赢得更多的掌声!摒主戏,扮配角,我甘愿做女神心爱的小暖男!文爽笔劲意新情长,让人耳目清新!场景波澜壮阔不失细腻...
豪门弃少龙隐都市,都以为他是个废物,万人唾弃。当他不再隐忍时,风云剧变,所有瞧不起他的人,无不匍匐在他面前舔脚尖...
融合上百个死囚的灵魂记忆在一个窝囊无能的富二代身上还魂重生,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几乎无所不知的超级全能天才,同时还白捡了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而强大的灵魂能量则让杨洪涛拥有了类似于创造生命的能力,他可以赋予一只蚊子一个手机甚至是一块面包短暂的低级智慧和生命。想要获得跨国集团的商业机密?他完全可以用强悍的黑客技术入侵对方的集团网络来获取资料。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直接捕获这个集团的电脑主机,让其拥有一个电子智能生命,那么对于杨洪涛来说这个集团公司就再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面对全球十大杀手的追杀,他可以用古武秘技轻松的捏碎对方的喉咙,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偷偷捕获敌人的随身武器,并赋予其生命,这样当凶悍的刀客挥动他爱如性命的弯刀时很可能会先割掉自己的鼻子,而冷酷的枪手只要一拔枪恐怕就要先爆掉他自己的小弟弟!...